保罗最喜欢的句式是属格名词的串联结构。比如:

以弗所书 1:6a: εἰς ἔπαινον δόξης τῆς χάριτος αὐτοῦ ἧς

黑体的单词全是属格。英语就这样跟着过去:

to the praise of his glorious grace, with which ..

但汉语没有属格,所以一切形容词都得放在前面: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

在汉语里面,所有格和属格是不分的,甚至我的专业级客户,专门出版圣经注释的机构给我的词汇表里,建议将genetive翻译为“所有格”。显然,这是一种误会:

God’s grace,这是所有格(possession);

Grace of God, 这是属格(genetive)。

所有格只是表示所有,比如以弗所书1:6的“ αὐτοῦ”,也表示所有,语法上叫做“genetive of possession”。但属格还可以表示位置,领域,属性(但又不是形容词),特征等各种丰富,并不是所有格可以代替的。


下面这句话出自John Piper:

The answer is found in the second biblical description of God’s providence in bringing people to faith, namely, the call of God.

这个句子混合了形容词,属格名词和前置词短语(嵌套了另一个分词引起的前置词短语),还有一个同位语短语作为补充,是英语里常见,但汉语很难功能对等翻译的句式。

我很少看到有译者比较好地处理这种句式。翻译成这样自然不错,但不大容易被中文读者理会,一看就是浓浓的翻译腔:

答案可以在第二处描绘神领人归信之护理的经文中找到,那就是神的呼召

我从前也是这样翻译的。如果编辑对我说我翻译不好,我也是会生气的,因为这译法很精确呀。不过人老了之后,渐渐就觉得这样的翻译或许也不太好,孔子说,六十而耳顺,七十而随心所欲不逾矩——这样看来,翻译要成为专家,的确要到了70以后,才算进入自在(当然,解放以后的翻译不能成精),像许渊冲老师那样再做30年,可以算是硕果累累了。

对于汉语而言,所有的属格、形容词、前置词短语、分词短语都堆在主词的前面,是会显得累赘,也不太容易理解。这里是区别好译者和刚开始翻译的初学者的门槛,或者分别译者恩赐与经验的分界线了。


在给出我的建议之前,先说一句。像John Piper这样的作者(年过70之后的神学博士们),几乎每句话都是这样写的。懂英语的人觉得他的语言简单易懂,没有什么阅读障碍,但对于翻译成汉语来说,其实难度很大。翻译这种文本的主要挑战就在与此,甚至可能让不错的译者折戟倒戈。

我是希望译者能对这样的句式敏感,因为在翻译的时候并不是只需要处理这样一句而已,而是不断地涌现同样的挑战,使人心力憔悴。

处理的方法似乎从前略微讨论过,比如定语从句(名词从句)提前,单独一句。或者调整语法结构,在每个分句之间分配差不多的重量。

对于上面一句话,我的修改建议如下(翻译没有唯一答案,也没有最佳答案。我比较侧重语法成分的平衡):

第二处描绘神领人归信的经文告诉我们的答案是,神的护理体现在神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