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继续开工翻译《使徒行传》注释,已经进入第18章,希望能尽快做完。

本来也许可以多做一点工作,但中途被本月将要发行的《属灵的洗练》一书吸引了注意力,于是写了一些评论来回应“若水漫海”上发表的一篇文章,顺便写了一篇推荐CIU的文章,兼评论傅士德的灵修书籍对我自己灵性影响。

傅士德(及其神学)不是加尔文,在神学上自然可以批评,不过“若水漫海”上这篇文章的逻辑不太严密,读着不太舒服,有一点“改革宗”惟我独尊的味道。但我很少到别人的文章后面长篇留言,仿佛打上门去一样,至于在群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对于没有学过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我来说,几乎从来唯恐逼之不及。我更愿意在自己的博客上写出自己的观点,这样比较容易有逻辑地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写不下去的时候也能好好安静祷告一下,不似群里电光活石般的需得抢先发言。“水哥”说,我这是自己挖坑,等着别人来埋。

于是,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昨天和今晨工作了160分钟,仅仅翻译了18章1-4的四节注释而已。

使徒行传大约是历史最丰富的一卷新约书卷,哥林多又是一个新的地点,有许多背景知识介绍。当然,比起Craig S. Keener博士的四卷一共4640页的《使徒行传》注释,F.F.Bruce已经算是惜字如金了。

只提Bruce的两条注释,涉及保罗的职业:

犹太教传统认为,文士或拉比收费教导是不合适的做法,所以他们中有许多人在学习和教导律法之余,也做一点生意。保罗则把宣教士自己设法养活自己当作一种宣教策略(参20:34;林前 9:3-18;林后 11:7;帖前 2:9;帖后 3:8)。

[18章脚注7]以下观点据说是拉比希列提出来的:“从妥拉的皇冠上牟利的人将一无所获”(Pirqê ʾAḇôṯ 4.7)——换句话说,不应该通过给人宗教上的教训来挣钱。更晚近的时候,拉比迦玛列III世推荐人将学习妥拉与某种“世俗”职业像结合:“学习妥拉的人若没有工作,终究是无益的,会被引入罪中”(Pirqê ʾAḇôṯ 2.2)。另一方面,希腊文化倾向于瞧不起手工劳动;只有科学家们的作品尊重手艺人,似乎是当时文化的例外。从他们的态度中,亚力山大(L. C. A. Alexander)发现了路加以一种完全客观的方式提到保罗这种做法之可能背景(L. C. A. Alexander, “Luke’s Preface in the Context of Greek Preface-Writing,” NovT 28 [1986], p. 70)。

[18章脚注8]霍克将保罗从事手工业一事放在了希腊的社会背景下进行考察(参“Paul’s Tentmaking and the Problem of his Social Class,” JBL 97 [1978], pp. 555–64; “The Workshop as a Social Setting for Paul’s Missionary Preaching,” CBQ 41 [1979], pp. 438–50; The Social Context of Paul’s Ministry: Tentmaking and Apostleship [Philadelphia, 1980]),提出了一种引起激烈争议的看法,认为这事是保罗自己提到的。从路加此处的记载看来,并没有线索可以支持这种观点。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文士和拉比需要工作,并非因为无人供养,而是因为拉比们认为工作才是正常的事,也可以避免落入罪中,或者有损神的律法之荣耀。

今日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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