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自证其权威

by 弗雷姆(John M. Frame)

安妮   译

(全文约15,000字,阅读约20分钟)

按:本文译自"Scripture Speaks for Itself",作者John Frame。最初发表于John W. Montgomery 主编的《上帝无误的话语》(God’s Inerrant Word,Bethany House Publishers,1974,第178-200 页)。后作为附录收录于弗雷姆的著作《西方哲学与神学史》中。

弗雷姆在其著作中反复强调:圣经的权威是基督教认识论的根基。在这篇文章中,他进一步论证,这一圣经权威观念正是由圣经自身确立的。文章末尾,他也简要回应了卡尔·巴特所提出的另一种看法。

圣经如何谈论自身?这是一个极为重要又常见的问题。

说它极为重要,是因为几个世纪以来,圣经的自我见证始终是正统基督教为圣经权威辩护的基石。首先,若圣经自身从未宣称其权威性,这类论证就无从谈起。倘若圣经明确放弃权威主张,或者对此保持沉默,今日基督徒也就没有充分理由坚持圣经的权威地位。然而,若圣经确实宣告了权威性,我们便面临一个极其严肃的抉择。接受或拒绝这一主张,都将深刻影响基督教教义与信仰生活的方方面面。

更进一步说,圣经权威本是基督教信仰的一项教义,正如基督的神性、因信称义、赎罪祭等教义一样。论证这些教义时,基督徒无不诉诸圣经——除了圣经,何处还能寻见上帝救赎计划的启示?那么,关于圣经权威的教义,我们是否也应当保持逻辑一致性,同样以圣经为依据来论证?若是如此,圣经的自我见证就不仅应当成为论证的起点,还应该成为最终且决定性的依据。

当然,可能有人会反驳说:这种自我宣称本身并不足以确立其权威性。即便圣经自称是上帝的话语,也不能证明它确实如此。从某种角度说,这种质疑不无道理。历史上,《古兰经》《摩门经》等众多典籍都曾作出类似宣称。但一本书单凭这样的宣称,并不能确立其权威性。这种主张必须通过证据来加以对照和验证——而这些证据是借助我们的某些前设得出的,这些前设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宗教信念。基督徒会带着基督教信仰的前设看待证据,理性主义者则秉持理性主义的前设。而基督徒最根本的前设,恰恰来自圣经本身。

正如我在其他地方论证过的,当我们为一个终极标准辩护时,某种程度的循环论证在所难免。因为我们不能用另一个"终极标准"来为某个终极标准辩护。而关于圣经权威的讨论,本质上就是在讨论一个终极标准的问题。

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要求非基督徒:“你应该接受圣经,因为圣经这样说。“尽管这种简单的说法有其道理,但如果不加解释,就容易误导人。非基督徒必须从他自己的立场出发。也许他认为圣经是一个相当可信的资料来源,但是并非无误无谬。这时,我们应当引导他,将其作为基督教教义的原始文献来阅读。

阅读圣经时,他将直面圣经的宣称——关于上帝、基督、人类,以及圣经自身。他会将圣经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比较。若上帝愿意,他将逐渐领悟圣经看待世界的智慧。但我们绝不能模糊圣经的要求。我们不能让他误以为,在成为基督徒后,还能继续保留旧有的思维方式。他必须明白,基督所要求的是全人的悔改——包括心灵、思想、意志、情感的全然更新。他必须认识到,基督要求人改变终极的判断标准。因此,就连他用来论证圣经权威性的程序本身,也必须被圣经更新。他终将明白:一切证据本质上都是上帝自我见证的展开,而"证明上帝”,其实正是聆听并顺服上帝。

因此,圣经自我见证的问题确实至关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甚至是唯一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所说的"自我见证"不仅指圣经明确宣告其权威性的经文,而是指整本圣经向我们呈现的本质特征,那么圣经权威性这一问题,纯粹就是圣经自我见证的问题。

然而,这也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问题。正因其如此重要,历代神学家已反复讨论过。虽然受邀就这样一个根本性的议题发言著述令我深感荣幸,但也不免有些踌躇。我还能谈些什么,是前人没有谈过的吗?我还有什么观点,是高森(Gaussen)、华菲德(Warfield)、凯波尔(Kuyper)、默里(Murray)、杨以德(Young)、范泰尔(Van Til)、克莱因(Kline)、瑞德鲍斯(Ridderbos)、帕切(Pache)、韦纳姆(Wenham)、巴刻(Packer)、蒙哥马利(Montgomery)、平诺克(Pinnock)、格斯特纳(Gerstner)等学者没有提过的吗?甚至在这本论文集中,也有一些文章会涉及这个主题。诚然,在这样一部论文集中,需要有人梳理基本材料,但我仍然忍不住会想:或许直接援引那些学识与文采远胜于我的著作才是上策。不过,我不会采取这种方式,因为我仍有几个理由,想要尝试展开一次个人的、尽管不一定完全独立的探讨。

在我看来,传统基督教关于此议题的讨论总体而言已相当充分。然而正如一切人类研究一样,这个领域仍有改进空间。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完善:

一、我们需要更加强调,圣经自我见证在整本圣经中的普遍性。如前文所述,整本圣经在某种意义上皆是自我见证。圣经中的每一句话,从某种意义而言,都在述说其自身的本质。就连君王家谱的记载,也在揭示圣经的内容与特质。当圣经论及列王与葡萄园、描述旷野之旅、讲述神人关系与基督救恩时——其独特的叙事方式本身,就是对其神圣权威的见证。更具体地说,圣经整体的教义架构本身就是其自我见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圣经论述赎罪、和好、称义与得荣等教义时,其论述方式本身就预设了圣经在其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若从救赎历史的角度看,自上帝与人交往之初,他就不断教导人,要将他的话语置于生命的核心位置——这一教导贯穿数千年的救赎历史。

当我们忽视圣经自我见证的普遍性时,至少会产生两个严重后果:

(1)人们可能误以为,关于圣经权威性的教义,仅建立在几段零散的经文上,而这些经文在圣经整体架构中可能并不重要。甚至有人会认为,“默示"这一教义仅依赖于两处经文(提后3:16;彼后1:21),而这些经文常被自由派学者贬为"后期作品、带有律法主义色彩”。这种误解会导致圣经权威的教义边缘化,但凡有人意欲摒弃不合心意的教义,便可轻易将其丢弃。

(2)人们可能会认为基督与圣经是可以分割的,认为人可以相信并顺服基督,却不必相信并顺服圣经。他们甚至会以为,圣经对于基督教救赎信息而言无足轻重。

二、倘若如正统神学家所坚持的,圣经对其权威性和无误性的自我见证是明确而清晰的——尤其在整本圣经中是"普遍"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更直接地面对一个问题:为何非正统人士会持不同看法?当然,在某个层面上我们可以说,他们看不见真理是因为不信:"(他们)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4:4)罪本身就是"非理性"的——它会使人背离明明可知的真理。

然而,作为学者的罪人,通常都有其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可能是扭曲的。无论这些理由多么悖谬,其论证往往看起来相当合理。如果正统派能够辨明这些论证思路,既解释其表面的合理性,又揭露其深层谬误,就能更有力地阐述圣经自我见证的立场。

在本文余下部分,我将提出一个本质上属于传统立场的论证,探讨圣经自我见证的特质。但我会特别围绕上述两个关注点展开讨论——虽然无法做到全面详尽,甚至可能仍有不足,但在有限篇幅内我会尽力深入。第一部分将考察话语启示在圣经救赎论中的角色;第二部分将探讨这种话语启示与圣经的关系;第三部分则将剖析:我认为对上述论证最常见且最具表面合理性的反对意见。

启示的话语与救赎

我们已经指出,整本圣经都是对自身的见证。但圣经不仅仅是,或主要不是,关于自身的见证。圣经主要是一部关于上帝、关于基督、关于人从罪中得救的书。而这救赎的信息中,也包含了关于圣经自身的信息。因为这救赎需要话语的启示。在拯救人类时,上帝向人说话。

主与仆

上帝在人堕落之前,就已经对他说话了。圣经记载的人类首次经历,就是聆听上帝的话语。圣经记载人类受造之后,紧接着写道:

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

圣经将聆听上帝话语作为人的首次经历,实具深意。因为正是这段经历奠定了人的生命轨迹。人听到上帝的话,便听到了上帝对人的定义——他是谁,他的使命是什么。此后,人的一切行动都应顺服这道命令。无论是牧人、农夫、矿工、商人、教师还是家庭主妇,他们的首要职责都是遵行这命令,生养众多,治理大地。这命令涵盖生活的全部领域,绝非特定范畴。这命令不容置疑,因为这是上帝对人类责任的主权宣告。这命令同时彰显了上帝对人的至高权威,因为,吊诡的是:它在赋予人管理大地权柄的同时,也宣告了上帝对人的主权。人所拥有的一切权柄,都是从上帝而来。人因上帝的喜悦享受这一权柄,并且出于顺服上帝的命令而行使权柄。

为何如此?因为上帝是主,人是仆。上帝发出命令,人必须顺服。有了主,就意味着要服在权柄之下;仆人有责任听从他人的命令。若没有命令,又怎能谈顺服?这个观念本身就很荒谬。无命令,则无顺服;无顺服,则无责任;无责任,则无权柄;无权柄,则无主权。

人受造本是顺服的,但因违背了另一条命令——关于禁果的命令——而堕落。圣经中对罪最简单的定义是"违法”(lawlessness)——即拒绝并违背上帝的命令。因此,上帝的话语界定了我们作为受造之物和仆人的身份,也同样界定了我们作为堕落之人和罪人的身份。

根据圣经,救赎必然伴随着对上帝主权的重新确认。当然,堕落并未废除上帝的主权;上帝对堕落人类的主权,通过他对罪的审判清晰地显明出来。但是,人若要得救,就必须重新认识到上帝是主,且上帝要求人无条件地顺服。当上帝拯救以色列脱离埃及时,他以神秘的名"耶和华"自称,这个名字的确切含义尚不完全明了,却明确宣示了上帝对人无条件的主权。在整个救赎历史中,上帝不断通过对他子民颁布绝对命令,来重申这一主权。

上帝的要求至少在三个方面是绝对的。

(1)不容质疑。耶和华上帝有权要求人毫不迟疑地绝对顺服。上帝赐福亚伯拉罕,正是因为他"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上帝命令他献上应许之子以撒时,他也未曾动摇。即使在这种极端处境中动摇,也是犯罪。

  1. 上帝的要求超越一切忠诚与诉求。主上帝绝不容忍任何竞争者,他要求人专一效忠。仆人当尽心、尽性、尽力爱主,因为"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新约中基督神性的明证,正在于耶稣要求(并得着)门徒的绝对忠诚——这忠诚与耶和华要求以色列的完全一致:主必须居于首位。

  2. 上帝的要求涵盖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在旧约时代,上帝不仅规范以色列人的敬拜,还规范他们的饮食、政治生活、婚姻生活、经济、家庭、出行乃至历法。没有一个生活领域能脱离上帝的主权。诚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新约给予了我们更多自由——如饮食条例、洁净礼仪、动物祭祀等旧约细则不再具有约束力。但新约更加明确地宣告:上帝的要求是全面的,“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我们不可将生命的任何部分向上帝关闭,不可保留任何"私有空间"。上帝的主权,正彰显于这绝对的命令之中。

救主与罪人

然而救赎不仅是上帝主权的重申。若上帝仅重申主权,人类便毫无指望——因我们既已背叛他,理当死在他手中。若上帝只向我们颁布绝对命令,我们必致灭亡,因我们从未遵行这些命令。但我们的上帝不仅是主,更是救主;他传给我们的不仅是命令与律法,更有福音——耶稣基督的好消息。

必须强调的是:福音乃是上帝亲口宣告的信息。这福音是启示性的话语。基督之死何以能救我们脱离罪孽?这非人的智慧所能参透。唯上帝有权宣告罪人得赦,唯上帝有权应许信他之人得救。那位命令人顺服的主,正是应许救恩的主。正如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我们蒙召信从福音,只因这是上帝亲自的应许。我们确知信靠基督者必得拯救,因耶稣亲口如此宣告。唯有主能宣告赦罪之言,这宣言使罪人得赦,更应许永生之福。

正如没有绝对的要求就没有真正的主权,同样,没有充满恩典且确凿可靠的应许就没有真正的救恩。因此,整本圣经的信息都基于一个前提:上帝必须用话语来启示自己。如果没有上帝所启示的话语,就没有主权,也没有救恩。

“接受基督作救主和主”,本质上就是在内心领受基督的命令与应许。请务必明白这一点:不接受基督的话语,就不可能真正"接受基督"。基督自己曾一再强调这一点。如果我们为了追求一种模糊不清、定义不明的与基督的"个人关系",而把基督的话语搁置一旁,那么我们就用自己想象的基督,取代了圣经所启示的基督。

而且,并非随便什么话语都能担当此任。它们必须是上帝的话语——拥有神圣权柄(而不仅仅是人的权威),无可置疑,超越所有其他忠诚要求,并且统管生命一切领域。它们必须是人类哲学、神学,甚至"现代学术的确凿结论"都不能推翻的话语。没有这样的话语,我们就既没有主,也没有救主。

那么,我们在哪里能找到这样的话语呢?没有哪位哲学家、神学家或学者能说出这样的话。的确,许多宗教都声称自己拥有这样的话语,但我们如何在众多宣称中做出判断呢?我们如何分辨什么是上帝的声音、什么是魔鬼的低语、什么又是我们自己内心的想象?

启示的话语与圣经

圣经告诉我们要回到圣经。更准确地说,是圣经中的上帝在圣经中吩咐我们,要回到圣经中去。

当然,我们首先必须说明,圣经并不是上帝说过的唯一话语。上帝曾对他的使徒和先知说话,也借着他们说话,有些话并未记载于圣经中。他也曾以独特的方式向大地、风暴与海浪说话。而且,在一种奥秘的层面上,上帝的道可以被理解为上帝自己,尤其是指向耶稣基督。

然而,上帝并不总是让我们知道他对风和海说了什么,也没有为我们预备随时可求问的先知。他指引我们去读一本书,那正是我们每日不断寻求指引之处。在这本书里,我们总能找到主的命令和救主的应许。

在救赎历史中,文字记载可以追溯至远古。《创世记》这卷书主要是从一些"家谱之书"整理而来。我们虽对这些文献的起源了解有限,但有两点至关重要:(一)其中包含受默示的预言;(二)它们最终被纳入以色列的权威文献之中。从很早的时候起,上帝子民就开始记录救赎历史,留给后代。从最初,将上帝的约、命令与应许形成文字就具有重大意义,免得被人遗忘。圣经中首次明确提到上帝授权写书,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后不久、与亚玛力人交战时:

约书亚用刀杀了亚玛力王和他的百姓。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纪念,又念给约书亚听。摩西筑了一座坛,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又说,耶和华已经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17:13-16)

这不仅是耶和华授权所写的书卷,书卷内容本身就是上帝的誓言,是他亲自的承诺。这是上帝的话语,是带有绝对权威与确切应许的话。既然这话是上帝说的,就必定应验。

但更重要的神圣书写记载于几章之后。《出埃及记》第20章中,上帝亲自向以色列民颁布十诫。百姓惧怕不已,请求摩西在他们与上帝之间作中保。从《出埃及记》20章22节至23章33节,除十诫之外,上帝向摩西晓谕了更多律例,吩咐摩西传达给百姓。到了《出埃及记》24章4节,我们看到摩西将这些话都写了下来;第7节又记载,他把这约书念给百姓听。百姓把这些话当作上帝自己的话,并回应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他们将这些书写下来的话语,视为必须遵守的神圣命令。更惊人的事紧接着发生了:耶和华呼召摩西独自上山,说:“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使你可以教训百姓。“请注意,这里是第一人称单数代词——“我所写的”。是上帝亲自写的!事实上,从原文时态看,在摩西上山之前,上帝就已经将这些话写成了。摩西上山,是去领取一部已经完工、由上帝亲自书写的手稿。这并非唯一一处强调律法出自上帝之手的经文,圣经别处同样记载道:这些法版是"上帝用指头写的”;它们是"上帝的工作,字是上帝写的,刻在版上”。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要反复强调"上帝的书写”?克莱恩指出,这源于古代近东地区缔结盟约的性质。大君主与附庸国君主建立"宗主盟约关系"时,大君主会撰写一份文书,明确列出条款。由于大君主是主权者,他就是该文书的作者;作为附庸的小君主则必须阅读并遵行条款。这份盟约文书即法律,列出了大君主的命令,附庸必须顺从:违背文书就是违背大君主,遵守文书就是服从大君主。在《出埃及记》第20章及后续章节中,上帝与以色列人所立的,正是一种"宗主条约”。作为条约关系的一部分,上帝亲自撰写了文书,作为他绝对命令的正式记录。若无此文书,就没有真正的盟约。

后来,这份文书中又陆续增添了更多话语。《申命记》记载,摩西把这一切话语放入约柜——那是上帝的居所,也是以色列最圣洁的所在,“好作对你们的见证”(申 31:26)。圣约文书不是人对上帝的见证,而是上帝定人罪孽的凭证;人不得随意增删,因为这文书是上帝的话语,绝不能与任何世人的权威混淆。

这种神圣的权威呈现多种形式。在圣经外的宗主条约中,学者发现了若干明确的要素:包括宗主自陈身份(宣告其名号)、历史序言(宣告宗主对附庸的恩惠作为)、对绝对忠诚的基本要求(即"爱")、宗主的详细命令、对违约者的咒诅、对顺从者的祝福,以及盟约执行细则与文书使用条款。而上帝的律法同样具备这一切要素:上帝启示自己的身份,通过历史作为彰显他的恩典,要求子民专心爱他,颁布详尽的律例,宣告守约带来的祝福与背约招致的咒诅,设立持续维系盟约的机制,特别强调约书的使用规范。这盟约的所有要素都具有绝对权威,都是上帝的话语。

神学家们对圣经权威的理解往往过于简化。有些人认为,圣经的权威在于上帝亲自显现(例如他启示自己的名);另一些人认为,权威体现在对历史事件的记载;还有人认为,爱的命令才是核心;也有人主张,上帝赐福的应许才是真正的权威。

然而,启示的圣约结构涵盖了这一切要素,更重要的是,它将这些要素置于恰当的关系之中。圣约文书中既有爱,也有律法;既有恩典,也有命令;既有宣讲(kerygma),也有教导(didache);既有以"我-你"形式表达的位格启示,也有对事实的客观陈述;既有对历史的理解,也包含对默示话语的认识。圣约文书包括对历史的权威性陈述(仆人无权质疑主对圣约历史的叙述)、必须遵行的权威性命令、权威性质询(要求仆人表明对圣约的忠诚),以及具有效力的权威宣告(上帝亲自承诺要赐福或咒诅)。这些命题性陈述固然无误,但"无误性"仅是圣经权威的一个方面,圣经的权威也体现在非命题语言上。

我们已经看到,“正典"即上帝权威性的书面话语这一观念,早在以色列历史形成之初就已确立,与以色列民族的起源同步。圣经是以色列的宪章,是其存立的根基。“上帝成文的话语"这一观念,并非起源于二十世纪的基要主义,也非十七世纪的正统神学,更非使徒后教会、《提摩太后书》或被掳归回后的犹太教所首创。这一观念是圣经信仰的根基磐石。

因此,在整个救赎历史中,上帝不断呼召他的百姓回到他成文的话语面前。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他们遵守"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的诫命、法度、律例”。这些话语带着绝对的命令与确实的应许,是主自己的话语,是关乎生死的话语。这些话语不可质疑,超越一切其他的命令,掌管生命的方方面面。每当以色列悖逆而后认罪归向耶和华时,也必回归上帝的律法。

上帝不时赐下新的话语。约书亚在摩西放入约柜的话语中添加了新的内容。依照申命记的命令,人怎能擅自增添上帝的话语?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约书亚所说的,同样被认定为上帝的话语。先知们也是如此,他们宣讲上帝的话语,其中一些信息也被记录下来。

旧约就这样逐渐形成了。到了耶稣的时代,一套被公认为上帝圣言的经典文献已然确立,被引为至高权威——即"圣经”。耶稣和使徒不仅没有质疑这种观点,反而完全接受,并以言行积极为其作证。**耶稣一生对圣经的态度尤其令人惊叹:**他虽是上帝的儿子,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格,却在地上的服侍中完全顺服旧约圣经。他一次次行事,都"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他一生的焦点——受死与复活——都是圣经早已预定的。由此可见,耶稣对圣经权威的见证,并非偶然为之,而是贯彻始终。他的整个生命都在见证圣经的权威

请特别留意基督和使徒如何看待旧约圣经,留意他们如何引用经文:即便面对撒但的试探,也以圣经为据,确立真理、堵住异议。请注意他们用来称呼旧约的各种尊称:“圣经"“圣洁的经文"“律法"“先知书"“使人得自由的至尊的律法"“上帝的圣言”。他们引用经文时的固定说法包括:“经上记着说"“圣灵有话说"“经上说"等。这些称呼和引述方式在耶稣时代的人看来,远不是用来指称普通文献,而是明确指向"受上帝默示、带有权柄的上帝之言”。正如华菲德(B. B. Warfield)所指出的,“圣经说"与"上帝说"是可以互换的

我们还应进一步思考耶稣与使徒关于圣经权威的明确教导。

  1.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17-19)

点和划,是希伯来文中最细微的书写符号。耶稣在这里明确指出,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旧约)的每一个细节都带有神圣权威。顺服这律法,是衡量在天国里谁有尊荣、谁为大的标准。

  1.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5:45-47)

犹太人自称相信摩西的著作,却拒绝接受基督。耶稣指出,他们实际上并未真正相信摩西,因此敦促他们更深地相信旧约。他劝勉他们全然信服律法,从而接受他的弥赛亚身份。由此可见,耶稣引用经文,并非只是遵循犹太人的传统做法,而是在批评他们的传统对圣经不够忠诚。耶稣对圣经的重视远超过法利赛人和文士,他认为摩西会公正地控告犹太人,因为他们不相信圣经。相信摩西的教导,是相信基督的前提。

  1.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上帝。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约10:33-36)

这段经文虽然难解,但请注意耶稣的插入语。他在引用一篇相对冷僻的诗篇时说"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明确表明圣经不会出错,不会失效,不能像人的话语那样被拒绝或忽视

  1. 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

在这节经文中,使徒保罗指出,旧约圣经不仅对旧约时代的人有意义,对今天的我们同样重要。它教导我们,赐给我们忍耐、安慰和盼望。令人惊叹的是,整本旧约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没有一卷书因时代变迁而过时,也没有任何内容因思想发展而失效。世上有哪部人类作品具有这样的永恒效力?

  1. 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19-21)

请注意这段经文的上下文:彼得自知离世的日子临近,他希望向读者确证福音的真实性。他知道必有假教师兴起,攻击教会、迷惑群羊。他郑重声明,福音并非神话传说,而是他亲眼见证的真实事件。即使这些亲历者都已离世,信徒仍拥有可靠真理的源头。他们有"先知的预言”,即旧约圣经,这是"更确"的话语。信徒应当"留意"这话语,弃绝一切与之相悖的教导;因为这话语是光,其余尽是黑暗。更重要的是,圣经并非源于人的阐释,它不是人类对上帝的观点集合,也非出于任何人的意志。相反,当圣经作者为上帝发言时,圣灵始终"托住"他们——圣灵定准了他们的写作路线和最终目的。圣经虽由人的著作组成,其权威却并不仅仅出于人。

  1. 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

请再次留意这段经文的上下文,它与前一段颇为相似。在这一章中,保罗描述了一个令人忧心的局面:假教师迷惑人心,引导人偏离真道。在这混乱之中,我们如何辨明真理?保罗吩咐提摩太要持守从他那里所学的真道,也要持守"圣经”(注意,我们这些没有亲自接受保罗教导的人,也能读到这些经文)。这"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更为直接的翻译是"上帝所呼出的”(God-breathed)——由上帝亲自呼出的话语。换成不那么形象的说法,即"上帝说出的话”;但"上帝呼出"这一图像性的语言,也暗示圣灵在默示过程中的工作,因为"灵”(spirit)与"气息”(breath)在希腊语中是同一个词。圣经是上帝所说的话,是他的圣言,因此是有益的,是我们行各样善事所需的全部装备

两约都普遍宣称旧约圣经具有神圣权威。那么,新约圣经呢?我们能否说它们同样是上帝的话语?

我们已经看到,话语的启示在旧约和新约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两约都一再强调,这些从上帝而来的话语,是他救赎计划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正如我们之前所指出的,“主权"和"救恩"的概念都预设了启示性话语的存在。而在新约中,耶稣基督是主,是救主。如果耶和华——旧约时期上帝子民的主,留下了文字记载的要求与应许;新约中的耶稣——那位道成肉身的主,若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岂不令人讶异?耶稣反复告诫门徒,遵行他的话语是侍奉神国的绝对必要条件,也是判断真门徒的标准。我们需要主耶稣的话。但这些话在哪里?若没有新约的"盟约文书”,岂不是把我们留在黑暗中摸索?

赞美上帝,他没有把我们留在黑暗中。耶稣曾应许要差遣圣灵,引导他的门徒进入一切的真理。五旬节那天,圣灵降临之后,门徒们便开始满有能力和信心地传讲福音。《使徒行传》中这一模式一以贯之:门徒被圣灵充满,随后开始传讲耶稣。他们并非凭借自己的力量传讲,而是不断强调,他们的信息源自上帝,不是出于人。他们的话语具有绝对权威,而非相对权威。这种权威不仅限于他们口中所说的,也包括他们笔下所写的。彼得甚至将保罗书信与"别的经书"相提并论。保罗书信就是"圣经",而我们知道,“圣经"是"上帝所呼出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圣经对其权威性的见证贯穿始终。(1)整本圣经的救赎信息,都是以上帝所启示的话语为前提,并且以此为必要条件——这些话语带有绝对的命令与确实的应许。若没有这些启示之言,我们就没有主、没有救主,也没有盼望。(2)在整个救赎历史中,上帝始终引导他的子民从成文正典(即我们所知的旧约和新约)中寻求这些话语。

启示的话语与现代神学家

然而,我们的结论也引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圣经对其自身权威的见证如此普遍,为何还有那么多圣经学者和神学家对此视而不见?

我们在此不是要探讨这些神学家为何不相信圣经的宣称。神学家的不信,从根本上说并无特别之处,与其他人的不信没有本质区别。一个人完全可能在承认圣经提出了权威性主张的同时,仍不接受它的权威性。事实上,一些自由派神学家就选择了这种立场:他们承认圣经宣称自己是上帝所默示的、具有权威性,但认为现代人无法接受这样的主张。不过,也有一些神学家甚至连圣经有此主张都不愿承认。更常见的情况是,他们承认圣经某些部分提出了这样的主张,但认为这些主张与圣经中其他更重要的教导相冲突,因此认为圣经"整体上"并不支持我们所主张的权威性观念。

我们换个角度提出同样的问题:是否可能构建出一个合乎圣经的有力论证,来支持"圣经可能出错"这一立场?令人惊讶的是,确实有一些神学家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尽管我与其他学者已就此提供了大量相反的证据。这是否只是为了异端立场而曲解圣经?抑或从根本而言,这只是现代不信的一种表现(因此如同前文所说,并无多少探讨的意义)?我最终的判断是:是的,这确实是现代不信的一种表现。但无论这一判断是否最终定论,都需要认真分析。我们必须仔细审视相关论证,以免忽略圣经对自身权威的重要见证。

我们在此不打算争论具体的释经观点。有人会质疑我们对《马太福音》5章17至19章的解释,认为耶稣在登山宝训及其他地方,对旧约律法作出了"关键区分"。也有人会质疑我们对《提摩太后书》3章16节中"上帝所默示的"或"上帝所呼出的"这句话的理解。也有人依据《彼得后书》1章21节(但与提后3:16相悖)主张,默示只针对圣经作者,而不适用于他们所写的经卷。关于这些争议的更多说明,详见脚注(译注:本文略)。总体来说,虽然某些释经观点可能存在争议,但相关证据十分充足,因此难以回避的总体结论依然是:

试图"消解"圣经中关于充分默示的见证,就像一个人安然地站在实验室里,借助图表和数学公式,煞费苦心地讲解雪崩中每一团雪块的轨迹,声称每团雪块都有其明确的路径,只要头脑清醒,就能轻松躲避。我们可以想象这位精心卖弄学问的人是多么得意:他将雪崩拆解成雪块,逐一证明它们的路径是明确的、可控的、可以轻易避开的。然而不幸的是,雪崩并非一块接一块、彬彬有礼地依次袭来,留给我们轮流避开每团雪块的机会;而是呼啸而下、裹挟着毁灭之势的塌方。同样,我们也许可以在自己的书房里,逐一"消解"几处宣称充分默示的经文,单独处理它们而不考虑其他经文;但遗憾的是,这些经文既非孤立,也远非寥寥数处。它们成百上千地涌来,扑面而至,犹如一场猛烈的雪崩。想要"消解"它们?那就意味着要"消解"整个新约圣经。可惜的是,我们无法像直面一场真实的雪崩那般清晰地看到、感受到这场经文雪崩,正将我们无助地掩埋其中。(译注:这段引述太精彩,我标个出处: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119f.)

即便是最聪明的解经者,也无法"消解"圣经中关于主权与救恩的教义,更无法否认这些教义与上帝所启示的话语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任何解经者能够抹去那些呼召上帝子民遵行"耶和华的诫命、律例、法度、典章"的经文;他们也无法绕过反复出现的"经上记着说"这一固定表达,无法淡化由使徒和先知以权威语气发出的命令。

因此,与其深入探讨这些细节,我们不如将注意力放在一些在当代神学讨论中极具分量的宏观议题上。正如我们所论证的,圣经中关于主权与救恩的核心概念预设了启示性话语的存在;然而,另有一些神学家则主张,某些圣经基本概念恰恰排斥这类启示话语的可能性。

这些神学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对"上帝超越性"的强调,正如下面巴特(Karl Barth)与布伦纳(Emil Brunner)的两段话所表明的:

同样,圣经中人的话语绝不可能与上帝之道直接同一;作为受造物的实在本身,也绝不可能与创造主上帝的实在直接同一。

因此,任何人的言语,任何关于他的陈述,都不可能与上帝的自我启示相等同。

这类说法具有一种原始的宗教吸引力:唯有上帝是真神,任何事物都不能"与他等同"。若将其他事物与上帝"等同"或"直接同一",便是偶像崇拜。毋庸置疑,圣经也支持这一立场,因为它明确反对偶像崇拜,且将上帝置于万有之上。若真是如此,圣经就会要求我们清晰地区分上帝自身关于他的言说;上帝的超越性无疑是圣经的核心教义。倘若这种超越性要求我们彻底摒弃"启示话语"的存在,即使其他圣经教义有不同表述,那么或许我们也应当对此议题给予认真思考。

巴特提出的"直接同一"概念,以及布伦纳的"等同"之说,都是颇为复杂且难以捉摸的。断言(或否认)上帝与话语之间存在"直接同一"或"等同",到底意味着什么?显然,没有人会主张上帝与关于上帝的言说是同义词,也没有人在近代主张我们拜倒在文字与句子之前。即便是最正统的圣经无误论者,也必须承认上帝与话语之间存在某种区别。更何况,正统派普遍认为,圣经的话语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受造之物,正因为其受造性质,必须与上帝区别开来。然而,若这些话语确实是上帝的话,而不仅仅是人类的话,它们必然与上帝有着紧密联系,至少这种关系不亚于我与自己话语之间的关系。既然上帝曾说出这些话,那么这些话语的真理就是上帝的真理,话语的权柄就是上帝的权柄,话语的能力就是上帝的能力。巴特甚至愿意承认,圣经在某些时刻确实成了上帝的话,因此他认可上帝与圣经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密切联系。

那么问题来了:上帝与这些话语究竟在哪些方面"不同",又以何种方式"相关"?对上帝超越性的虔诚强调,虽然言辞华美,却无法真正解答这些问题。无论是正统派还是巴特主义者,都想避免偶像崇拜的指控,但上帝的超越性究竟要求我们如何区分上帝与他的话语呢?

巴特对上帝与圣经之间关系的描述极为谨慎,几乎不愿作出具体的正面阐释。他在评论《提摩太后书》3章16节时指出:

“这段经文的核心在于上帝与圣经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只能被理解为上帝自身的旨意和决定,因此无法进一步展开,只能简要提及。在关键之处,我们所能说的,无非是强调并界定那自由恩典中无法通达的奥秘;在这恩典中,上帝的圣灵既存在于圣经之中,也先于圣经,超越圣经,并且持续在圣经中工作。”

巴特指出,启示是一种奥秘,因为它是上帝恩典的作为。我们无法确切定义启示的本质,只能确认这一过程充满恩典。然而,在另一处,他大胆尝试描述启示,引用了《提摩太后书》3章16节中的术语:

在圣经的理解范围内,“默示”(Theopneustia)只能指那些被拣选并蒙召从事这特殊事工的作者,所表现出的顺服态度……然而,这种顺服的态度,无论从外在表现还是内心态度来说,都不过是诚实正直之人应有的表现。

启示是上帝的作为,使人心中产生一种特殊的、属人的顺服态度。这项工作并未赋予人超越常人的能力。因此:

圣经不是一本神谕之书,不是直接传达上帝意旨的工具。它是真实的见证。如果上帝在他独生子里所定的旨意、所做的工作和决定——先知和使徒在子里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之事——化约为一组从这些作为中抽象出来的"真理",再将这些真理当作信仰、救恩和启示的内容传达给我们,圣经又怎能称得上是对上帝启示的见证呢?如果它试图超越"见证"的本分,成为一种"直接传达"的工具,是否反而遮蔽了最宝贵的、上帝真正要告诉我们和赐给我们的"唯一真实之事"呢?而那正是我们需要的。

当然,这本质上是一个修辞问题。巴特在诉诸一个他认为读者会自然而然接受的观点。我们也的确可以同意:如果圣经试图超越它本来的定位,逾越其应有的特权,夺取唯有上帝才拥有的权柄,那么它确实会遮蔽上帝超越性的真正信息。但问题在于:“圣经应有的特权"究竟是什么?如果这一点尚未厘清,“上帝超越性"的修辞就无法真正产生说服力。仅凭"超越性"的修辞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圣经究竟拥有哪些权柄。

至少从上文引用这段话来看,巴特明确否定了圣经拥有某种特权——也就是:将"启示真理"从上帝在基督里的救赎作为中抽离出来,单独作为真理呈现。但在这个语境中,“抽离"究竟是什么意思?抽离总意味着某种区分或分离,但究竟是哪一种区分或分离呢?一个正统神学家会坚持认为,圣经中"启示的真理”并非脱离上帝在基督里的作为而独立存在。相反,正是通过圣经,我们才能认识这一作为,并向那位成就这一作为的主献上敬拜。

我想,巴特内心深处————并非潜意识,而是他明确意识到的————藏着许多学术圈人士共有的忧虑。当我们这些教师看到学生为了神学考试死记硬背,把一条条教义往脑子里塞时,有时也禁不住怀疑:这一切究竟与上帝的国有什么关系?学生们也常常感到困惑。那种"掌握真理"的过程似乎显得过于抽象,仿佛是在消解上帝信息的真实分量。我们常常感受不到上帝的同在,也缺乏祷告与感恩的心;就好像我们把上帝的话语当成了一种学术游戏。

没错,神学考试和神学学习,确实可能成为属灵的试炼。但如果我们在研读上帝真理时失去了与他的连结,那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上帝赐下真理的问题。事实上,在某些时候,即便是在课堂和学术环境中,研读上帝律法也能带来深切的激励;耶和华的律法的确能洁净人心。

在我看来,巴特所担忧的那种"邪恶”,不是靠取消"启示的真理"这个概念就能解决的。倘若一个概念性的调整就能解决人心的问题,那就太简单了。事实上,我们都曾以轻慢的态度对待上帝的话语————包括巴特主义者在内。这种罪不能靠巴特的方式根除,我们也不应试图建立一种"防止人轻慢圣经"的教义。这不是建立教义的正道。教义的建构不应出于对现实弊端的反应或修补,而必须扎根于上帝自己的启示。

因此,我们无法通过否认"启示的真理"或"启示的话语"这个观念,来避免所谓的"抽离"问题;同样,也无法通过否认圣经无误来规避这一难题。在我们所持守的教义中,既然不存在其他明确威胁到上帝超越性的因素,我们就必须坚守立场。正统信仰并未"将启示从上帝在基督里的救赎作为中抽离出来”,也绝未削弱上帝的威严与尊荣。恰恰相反,上帝真正的伟大——圣经中所显明的主权与救赎主身份,正是借着启示性真理彰显出来。若没有这些真理,我们就无从认识这位主,不会以他为救主,也就失去了敬虔生活的根基。

缺乏这些真理,我们所有的言语、思想与行为,都将无可救药地"脱离"上帝的实存。没有这些真理,我们便没有盼望。而巴特主义者、自由主义乃至"新自由主义"神学,无法提供这样的真理之言;在它们的体系中,根本找不到带有绝对要求和坚定应许的话语。相反,这类神学始终保留着对所有话语加以判断的"权利",却没有一个上帝所设立的权威性标准。若教会仍希望拥有属灵的能力,并在当代传扬拯救的信息,就必须断然拒绝这类神学。当圣经为自己作见证时,它宣称自己就是上帝的话语————宣称贯穿始终、无法回避。我们若否认这一宣称,就是在否认那位主;我们若尊崇这话语,就是在尊崇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