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不知留言的要受更重的审判吗?——俗各书3:1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知道一篇文章为何或者为何不能呈现在公众号里。钰炜曾经给我留言说(paraphrased),“你怎么了?居然这样的文章也能发,而我无论如何修改都发不出来,只能写点重庆美食了……”
当然,我的原则是在措辞上可以曲折,但不使用暗语或者新话。请参考《总把新话换旧约》以及里面给出的链接,关于“新话”的嘲笑,以及《代码管理》,对语言的珍惜。
这样的写作后果是,离开了上下文的朋友觉得很难看懂。我在美国生活的许多朋友在我回国之初还会看看我写的东西,但渐渐就说看不懂了,这次见到他们,已经几年不看我的公众号。这事出于自然,我们已经没有共同的现场感了。
(大体上,今天这样的写作,算是一种meta-writing。一旦我觉得自己的读者多了两位数以上,我就焦虑地要写重复申明自己的写作立场。误解是容易的,而误解之后的解释,总是需要提前才好——“都是为你好!”)
许多朋友爱我,愿意在公众号上留言互动。但最近在“新规”之下,对于留言的审查似乎比正文还严格。我大概知道原因,因为留言里的专业术语往往浓度更高,在AI过滤机制下,小样本出现B类统计错误的概率更高。
大体而言,我从来不删除留言,如果您的留言不可见了,主要的原因是“留言因违反相关规定已不可见”。这句话清楚明白,除了“相关”二字是例外。
而我删除留言的原因,除了“违反本站相关规定”(也就是那位永远缺位的“小编”的心情)之外,我基本都是委托微信公众平台代为审核。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我会亲自出手删除留言:
留言删除法则A:如果读者甲给我留言,而我回复了。读者B看着我们的对话“不对劲”,于是使用不超过20个字的“反问”来回应读者甲,我可能会删除
匪兵乙(updated)读者乙的留言。举例: 杨扬说:我绝不会去看他的书…… 我说:你是对的。 李雷雷说:你得救了吗?你看得懂劳森的书吗?
在此情况下(假设的。并不是真的),我会删除李雷雷的留言。
昨天的文章,《朋友,你真要走吗?》,有许多留言丢失了。其中有一条很长的留言,来自一位insider。我一般会对较长的留言给予回复,但回复不能,我就知道这留言已经不可见了。所以我就想起来截了屏,大体抄录如下:
有人误解此文作者的意图,而這種又再次被扩大传播。 拼命本身不是问题,因为福音不仅带我们进入安息(建议结合《懒惰》来 理解),也带我们恢复正确的价值秩序(爱的秩序),使我们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上帝。人应该如此,但要避免律法主义式地强迫别人如此。 作者那个时代的人体验了很大的恩典,因此他们也会为福音疯狂。特别作者自身年轻是精力旺盛,身体强壮,所以超乎常人地服侍。那时,也不理解一般人何信耶稣信的懒洋洋,打不起精神。这是和他的精力和对恩典体认的程度有关。当然那时自己那样就很自然会以自己的标准衡量别人。但到了后期,随着年龄和健康状况的不佳,也体验到了人的软弱,心有余力不足的情况,才开始体会常人的软弱,自己年轻时有些主张有点过。 作者并非律法主义者。 我看到朋友圈有人在转发此文章,又扭曲,断章取义。因此,在此留言。 避免对作者和他的主张有错误的理解。……
后面还有一段,但我的截屏不全,没有留下来。我希望在这篇降低terms浓度的文章里,这段话可以保留下来。
这段话自然是很有道理的。当金老师进入70岁的时候,看着自己40岁的作品,未免不会生出一些知天命,耳顺,不逾矩的心情。但如果我必须再买一本名叫《懒惰》的书才能完整理解他的整全观点,大概我觉得还是金老师在晚年觉悟之后自己出一个说明,《朋友,你真要走这条路吗?》已经不代表自己的立场,或许更好。
我还是不同意“拼命本身并不是问题”,倒是对于年轻传道人无法体会人性的软弱,就真理在握、大言澹澹地指点比自己更年轻的神学生拼命,而且可以毫不介意地说“安息年不符合圣经”,心有戚戚焉。
回到标题。简单说一句吧。
性丑闻缠身、恶臭不堪的SBC前主席Johnny Hunt在砸锅,SBC执委会为了应付前主席的诉讼,在卖铁。
这次的危机比1980年代那次“大复兴危机”要严重而后现代无厘头得多。杭特的故事-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我随便起来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