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森博士的垮掉,多说几句。大部分是引用别人的观察和评论,我来洗稿。

有人指出,如果是安迪斯坦利出了这事,劳森博士的粉丝圈怕是要跳出来用唾沫把安迪淹死。但他们对于自己的偶像还是比较维护,“不要忘记所有人都是罪人”,“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魔鬼四处游行”,“大卫犯罪,但日后在王位上复辟成功”。

也有人称赞劳森博士主动坦白的勇气,甚至我见到一位离岸传道人指出,日后教会史可以比较劳森的勇气与巴特的顽梗,仿佛劳森博士是“悔改之圣徒”的榜样。

与此同时,有一位与麦老师走得很近的Phil Johnson指出,TheoBro通常都会维护自己人,但这次从教会到几个大机构、几个神学院一起迅速而果断地把劳森博士扔下bus,多半是为了避免自己被波及。所以,劳森博士这事绝不像他最后一次讲道上为自己掩饰的那样偶然的“hiccup”,一时的鬼迷心窍。

昨天,Pastor Jon Benzinger of Redeemer Bible Church in Mesa, AZ发了一个长推,给大家科普劳森博士的问题。划重点如下:

  1. Dr. Lawson had an affair with a woman around a third of his age. 当然,无论劳森博士是30岁还是73岁,他所追求的都应该是20多岁的。这就不说了。
  2. This was not a hiccup. He persisted in it and for a while. 当然,一个加尔文神学垫底、常年讲授释经式讲道的73岁老牧师,早就过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年龄。
  3. He only confessed because it was coming out anyway.嗯,这样的事情总是要见光的。我的直觉就是如此,他应该思考的是按照自己的郁金香立场,有没有得救确据的问题。
  4. If he is repentant (and from what I’ve heard that might be a big if)…我见过许多名牧为自己做的事情后悔,但没有见过一个人真正悔改的。

每次有名牧倒下,总是有人拿大卫的例子来比较。简单说一下大卫的案例。

  1. 大卫是以色列王。他预表的是基督,不是地方教会的牧师。关于牧师(监督、长老),应该用提摩太前书3章,提多书1章,“无可指摘”,“在外邦人面前有好名声”。 外邦人虽然没有内邦人那么有救,但他们有一个特权,可以确定一个内邦人是否有资格继续做牧师。在当下的案例中,劳森博士若有心悔改,自然还能回到共同体之中,但不应该再继续做牧师了。许多人的案例应该也是如此,不一一点名。
  2. 大卫犯罪,对自己的事业、国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危害。a)和拔士巴生的孩子夭折,即使禁食祷告也无法挽回;b)大卫的儿子们,一个强奸了自己的妹妹,一个谋反,一个谋杀;c)大卫的嫔妃,被自己的儿子公开羞辱;d)大卫的王国,从此开始衰落,自娶了100个妻子的所罗门之后就分裂了…… 许多拿着大卫说事的,只想着大卫的恢复,却并不想承担大卫的代价,也不知道上帝对大卫犯罪的惩罚是何等严厉。
  3. 某种程度上说,大卫对受害人拔士巴是有所补偿的。他应承小儿子所罗门(拔士巴的儿子)继承王位,是一个风险很大的决定,至少引起了另一个儿子的死亡。 要引用大卫的案例,至少也到到这个程度的补偿吧。另外,诗篇51篇或者诗篇32篇,多少要留下一点文字。

有些人对于教会最大的贡献,大概就在于真正悔改自己的罪,不要再谋求“恢复职分”了。把职分留给有资格的人,做一个普通信徒,安静地等着见主,或许更好吧。

最后,引用劳森博士几年前对学生讲课时对另一位因为性丑闻被迫辞职的名牧的评论:

“You are the fool of all fools for 15 seconds of gratification. Now you’re no longer a pastor… what a fool you were to sacrifice an entire life of ministry for 20 seconds of sin.”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