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所得甚少,仅3096字而已。翻译进度42%,终点遥遥可望。昨日感恩节,做了击鼓传花的“鼓”,倒也欣然。处理了一篇合作的译文,客户反馈是有些术语没有严格按着术语表来。这自然是我的安排不妥当。客户给我的术语表有一千多个术语,以pdf格式发来一个15页的文档,而且多是极为常用,引不起警惕的短语,比如“Attendance”需得译为“出席记录”,“Attendance Reorting”则是“出席记录呈报”,甚至“basic”也要做一个词条,“基本”……

我看了一眼,没有给我的译者。因为这样的词汇表,几乎不可能用来一个一个核对词汇。所以我打算另行找时间将它们转化为标准的tmx格式,并在以后的翻译中采用自动批注工具。但就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客户说“术语不对”。所以我只能紧急处理术语表,然后把译文重新过了一遍,把应该修改的术语调整了一遍。然后又设立smartcat项目,导入词汇表之类,发现smartcat已经贵到离谱,而我没有smartcharacters,翻译难以为继。所以又去设定另一个CAT,与译者沟通,邀请加入项目,一整套做完后天已经黑了。中途还去了一趟机场,把Emma和孩子们送走。

晓天早晨对我说,他的一篇关于传道书的短文”爆发“,有了4000多读者。我就笑他说,我是不会写这样的文章,害怕人误会我的公众号是“主内公号”,也害怕这样病毒式传播所带来的后果。鲁夫子说,“人生得一只鸡足矣,斯世当以童话视之”。果然,下午晓天的文章就挂了,他就再发了一遍……

阿甲的翻译事工,“光从东方来会员制”今天也通告,年底就要停下来了。这事从起初的沙盘推演,本来可以预料是如此,但他还是坚持了大半年,真不容易。我不做会员制,我的“三颗胶囊”工作坊也不收费。兴之所至,就翻译几段出来发表,如果觉得这些文字或有可取之处,也请读者诸君不吝支持一二,这样我在其他事工上就可以多一点自由度。


4b 作为历史与教义的福音

使徒行传中记载的事实不仅是书信中教义具有神圣权威的保证,使徒的行动本身也是完善教义的手段。在圣灵的引导下,当福音经历了与当时犹太教的冲突,从希伯来人传播到希腊人,再到大流散的犹太人,然后是敬畏上帝的外邦人,直到更遥远的异教徒;当从耶路撒冷到安提阿,再到哥林多,甚至到了罗马;当它首先通过彼得,再通过保罗带给我们,它的教义在每一步都变得更加确定而丰满。不断有问题出现,迫使使徒们作出决定。领受真理之人的思想传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这并不要求使徒发明新的真理,而是需要开发已有真理的新应用。教会的成长和基督徒生命的进步,引发了之前不可能出现的问题,但也见证了问题的解决。在这样的情况下,上帝对历史事件的引导,只不过是他引导教会精进教义的神圣手段之一。如果是上主亲自干预,差遣彼得去到凯撒利亚,呼召保罗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为他的名做见证,那么不仅这些步骤,而且它们在教义上的后果都清楚地包含在上帝的旨意中,打上了属天的印记。

除此之外,我们不知道还能从使徒行传中获得什么教益。它为我们刻画了福音进展的外部场景,目标就是要记录事件的进程。我们可以带着充分的信心,从使徒行传进入到使徒书信,知道手中的历史证据可以证明,书信所包含的教义是主耶稣所赐的——如果这些教义看起来比基督在世时亲口所说的话更进了一步,这进步也是由他亲自推动的。

书信中最多的是保罗的作品。它们显然带有他的思想痕迹,甚至这些教训可以称得上“保罗的教义”。但这仍然是百分之百的基督教义吗?或者它只是基督教义的一种变体,仍然处于原始真理允许的范畴和形式之内?或者,它是一种象征,表明教会中可以共存各种合法的意见体系?事实上,真正的问题是:保罗在圣经中所说的,是否被教会当作耶稣的声音?作为历史记载的使徒行传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提到过使徒保罗如何在适当的时候蒙上主亲自拣选、呼召、差派和具体指示,以及上主如何在他的行动最为可疑的时候给予他确认,在他最为孤立无援的时候与他同在,指引他的去向。但还有一个比这更直接的答案,就是他自己的证词。

在自己的作品中,保罗通常会小心翼翼地明确自己的使徒身份,提及这身份是上帝亲自指派,并带有上帝认可的印记。保罗对此的辩护强度,与他人质疑其使徒职分、从而有损其教导权威性的程度成正比。在加拉太书信中,当他必须坚持自己的福音乃是唯一真正的福音时,我们会看到他如何精确地反驳那些否定自己使徒权威的人:“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加 1:1)。他宣称自己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他的,乃是那坐在天上宝座的耶稣基督亲自启示给他的(加 1:11-12)。因此,他将蒙召做使徒的权威,与自己在使徒职分上所作的教导联系起来。但他还更进了一步,断定这些教导本身就是从主耶稣那里领受的,其权威性并不亚于他所领受的使命(加 1:6-9)。

请注意保罗在谈到自己所传福音的来源时使用的语言。在哥林多前书11章23至25节里,他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捨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林前 11:23-25)。此外,他在15章1到7节讨论另一件事情时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虽然不如前面一段完整:“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叁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林前 15:1-7)。

现在,请比较下列两处经文。他在加拉太书1章11到12节对加拉太人说:“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 1:11-12)。在以弗所书3章2到3节,他以同样的语气说话,但没有那么强调表述的精确性:“谅必你们曾听见神赐恩给我,将关切你们的职分託付我,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Eph 3:2-3)。

这两处经文有着明显的不同。在第一段里,保罗似乎将他自己所传的福音视为承传链条中的一环:“我领受了,我传给你们”。它并不是福音的第一个环节,因为即使是“我从主那里领受”这样的说法,也不一定表示他亲自从主领受了原始的诫命。换言之,就他的信息来源而言,保罗似乎与路加的地位相仿;路加是与保罗有交情的福音书作者,他在记录基督的事迹时说,福音书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他们的事实记录下来的。然而,上面引用的第二段经文提出了相反的断言——保罗的福音不是从人接受,也不是由人教导,而是通过主耶稣的启示直接传达。

使徒们所传讲的福音,乃是历史事实与他们自己属灵解释的结合。保罗在不同的场合使用“我所传的福音”,有时指前者,有时也指后者。在哥林多书里,他明确地提到了历史事实:基督死了,被埋葬了,复活了,显给矶法看了,等等。在他被卖的那夜,他拿起饼来,祝谢了,又擘开说,你们拿起来吃吧,等等。我们知道使徒保罗所领受的福音本是一组历史事实,他就像所有没有亲自见过道成肉身之基督的人一样,从那些蒙基督挑选,曾经亲眼看见基督显现的人那里领受。

但后两段经文中的情况并非如此。在这里,基督启示和使徒领受的对象不是历史事实,而是与之相关的奥秘。他传给加拉太人的福音显然不是从历史视角而来的事实,而是从教义角度考虑的。当地基督徒转向了另一种福音,也不是另一种耶稣生平传记,而是与之相关的另一组推论。当他因上主启示而去往耶路撒冷,私下向那些有名望的人请教他在外邦人中传讲的福音时,我们相信他不是在和他们交流路加福音所载的历史叙事是否符合实际,而是要和他们一道分析自己在书信论证的教义实质。加拉太书的整个论证,都围绕着福音的教义展开。正是基于这一点,他才如此庄严地申明,他不是从人(作为中介)领受的福音,而是通过上主的直接启示领受的。他明确从上主领受的不仅是一般性教义,也包括基督专门托付给他、要他发展和捍卫的那些教义——“我所传的福音”,或者如他在另一处所说,“我的福音”,他也承认,福音的这些特定主题引起了广泛的怀疑和抱怨。

保罗对教义进展的贡献在于,他仔细定义了“在基督里因恩典白白称义”的原则,并解决了这一原则带来的实践后果,使之在教会里执行,但“在基督里白白称义”乃是福音早已经承认和坚持表达的基本原则。我们从他自己的陈述中了解到,针对这项特殊的工作,主耶稣不仅给了他特别的使命,而且亲自赐给他特别的启示,使他在奉差遣澄清其他人的理解,解决其他人的疑难之前,自己首先能思想清楚这些原则。在此意义上,保罗作为基督福音的执事和见证,不是在传那些从他人听来的事情,也不是在传他自己想出来而事情,而是在见证上主初次呼召他时亲自显明给他、专门交待给他的事情,“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徒 26:16)。他不仅是一位挂着使徒头衔、受圣灵默示的教师,也是一位严格意义上的使徒,是耶稣基督亲自委托、特派传福音的见证人,为要向他人证明他亲耳听见的、那起初由上主亲口宣告的救恩。

基督向这位作外邦人使徒的保罗显现,赐给他如此启示,显然与他在教义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有关。我们越是仔细地考察保罗的历史、权衡他的语言,我们就越发清醒地感受到所有后来世代基督徒所依赖的伟大信仰事实——在建立他的教会、完善他的话语上面,主耶稣仍然在亲自工作,继续与他的教会同在。

【第4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