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为了讲道的需要,简单扫描了我的朋友圈里对于“唐山”打人事件的回应。我感兴趣的方向是我的基督徒朋友所转发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基督徒原创的内容。
我的大致印象是,
- 大言澹澹的评论。比如指这事是因为失业率太高造成的……按照这种指责法,直接指向创世记3章,顺便再解释一下“上帝与恶存在”的千古难题好了。
- 抄经文。和合本里一共用到292次“恶人”,随便抄。我也抄一句:**就是恶人在祸患的日子得存留,在发怒的日子得逃脱。**正好应奔驰四个7的景。
- 趁流量的劣质网文。简单说一句,凡是用了500个字以上详细重述整个打人经过,并贴出几张视频截图的文章,都可以说是在趁流量。不接受反驳。
- 各种“厌女”的发泄。不说了。
我就不点名了。仅随意把我早晨看见的几个基督徒朋友转发的文章标题列举一下,“为什么越是人渣,越爱在打女人时下死手?”,“全网震惊!……”,“唐山暴力打人事件,男人的堕落是整个社会堕落的开始!”……
还有一位号称基督徒律师的,有这样一段话:
如果在现场不敢出手,让我们从远方发声,互相支持也是好的。隔着屏幕的公义也未尝不可。
嗯,隔着屏幕的公义当然可以了,可以得很!
朋友圈里还发生了一件奇事。一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传道人,写了一篇2400多字的文章,要求投稿一份主内杂志。收稿编辑觉得这文章不适合发表,这位作者就开始开始撒泼,一定要在这杂志上发表。
据说,他直接质问这位做编辑的年轻小妹妹,“你是不是基督徒?”
然后指责编辑带着有色眼镜看他的雄文,比继续质问说,“你是按照圣经去分辨,还是带着自己的情绪去分辨?”
“作为一个编辑,如果做不到客观理性,我觉得需要改变。”
总而言之,如此胡搅蛮缠下去,一定要在这份杂志上发表自己的文章。
编辑小妹妹本着治病救人的爱心,于是同意试发在自己的朋友圈内,看看大家的回应。因为她很担心这文章发出来之后,这位传道人(坚持要求署名,还要求留自己手机号)将会立刻在外邦人和内邦人中间双重“社死”(当然,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社死这事自然是不怕的)。
最后,一共有40个刻薄或温和的批评意见,只有一个姊妹(!!)说,有一定道理。
于是,编辑小妹妹把意见反馈给这位传道人,但传道人的反应激励:
“你不知道十誡嗎,評論我文章的人,好多估計信主時間也不長。都不知道罪的定義。每個人都要謙卑吧,我是按照聖經角度寫的。”
嗯,这位老兄坚持认为自己是按照圣经教导写的,并认为我们这些牧师、教会资深长老、传道人、神学博士们都像伟大的牛顿那首伟大的赞美诗一样,“奇异恩典,何等甘甜,瞎眼竟不得看见!”
一位教会资深长老(同时也是某出版事工机构的律师)说,这人怎么这样不讲道理,
甚至都不管他写的东西有多奇葩,就算是绝世好文,人家办的平台,人家决定登什么不登什么,是你请求别人登。最基本的做人的道理都不懂吗。
最后,我们的编辑小妹妹不得不在朋友圈感叹一句:
某位傳道人(碩士研究生)發了一篇投稿,通篇奇談怪論(見我今日朋友圈)。我婉拒後對方認爲我沒讀懂,希望其他人欣賞一下,我就退而求其次地發了朋友圈,並選擇性地分享了一些較爲溫和的評論。結果,對方認爲評論的人也沒讀懂,還誤解他,就像法利賽人誤解耶穌,而且不明白罪,因此認爲他們信主時間不長。說完了我還是婉拒,對方就說我是關係戶,肯定用了特殊手段纔到了現在的事工,而我就像貪官一樣打壓了他發文章的權利,並說“上帝會審判的”。還查戶口般地問我的年齡、受教育程度和聚會情況,爹味濃度瞬間爆表,可與他的蜜汁自信比肩。
悲催的是這不是個例,我時不時就會碰到……
好了,事情到此为止。编辑小妹妹并没有发给我这篇文字。我用OCR等纳米元宇宙人工智能技术,把朋友圈的图片转换为了文字。但我不大想全文将这篇奇文贴在此处,姑且综述一下此文的主要议题:
在简要叙述了事情经过之后,作者引用了“明朝文学家陈继儒所著《小窗幽记》中有一句话: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然人欲既胜,天理或亡;故有道之士,必使饮食有节,男女有别。” 这就是这位作者的主要立论根据了,后面他都用这位名叫陈继儒的儒教大家的这句话来支持他的观点。老实说,我不仅看不出他为什么要用儒教的话作为立论,而且不知道为何他这样自信,认为自己的立论符合圣经,到了一定要霸占版面的地步。
下面是他的两个论点:
- 饮食无节制给暴力犯罪提供了时空条件。
大致说起来,如果大家晚上都在家睡觉,这事就不会发生了。所以,“都在吃饭,这给犯罪的发生提供了空间和时间上的巧合。不按时吃饭,不按照正常生活规律吃饭,都是饮食没有节制的体现,结果就是“道德天理沦亡”,从而使犯罪成为可能。” - 男女情欲无分别直接导致犯罪。
犯罪的原因是几个男人没有克制自己的情欲。但“顺便说一下,其实受害者和施暴者都是没有道德修养的人,因为按照陈继儒所说:“故有道之士,必使饮食有节,男女有别。”受害者在饮食上没有节制,施暴者在饮食和男女情欲上也没有节制,他们都是没有道德修养的人。比起没有道德修养更为严重的是犯罪抵挡神。”
最后是他的结论,我需要引用,为了保持奇葩逻辑的完整性,我就不加省略号了:
发生在唐山的这起暴力犯罪事件,从信仰的角度看,施暴者犯了大罪,受害者其实也犯罪了(在饮食上没有节制)。
肯定有人会批评我说:我这是鸡蛋里挑骨头,站着说话不腰疼,施暴者和受害者很可能不是基督徒,他们不知道饮食不节制和情欲不节制是犯罪,我这样“冷血”的观点颇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味道。
但是,我想说上帝在圣经中早已设定律法,让人在饮食和情欲上保持节制,只要你看了圣经就应该明白神的律法。圣经是写给世上所有人看的,不管是基督徒还是非信徒,为的是让人遵守神的律法,并来敬拜神。 之所以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神的律法,不知道罪的严格和严重性,是因为我们没有把福音传给他们,没有带领他们读神的话,这一切的责任还是在我们基督徒身上,这责任挺重的。因为正如保罗说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对这文章的批评,当然已经不能称之为鸡蛋里面挑骨头了——实际上我在一堆屎里面想挑一点蛋壳出来都不成功。
虽然我不能直接全文引用,但这位作者早年还有一篇文章,评论当年的热门电影《我不是药神》,算是公开发表了的,引用长一点大概不算侵权。这一段是评论片中的主角程勇:
程勇冒险拯救了很多白血病患者的生命,使很多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而且也间接推动了国家医疗体制的部分改革和完善,他的举动非常了不起,感动了白血病患者,也让很多观影者为之动容。但是,我觉得在程勇完成的一系列救赎之举中有很大的败笔,不值得推崇,他犯了以色列王扫罗那样的错误。
……
程勇也是如此,虽然他做了很多善事,拯救了很多白血病患者,但是他没有听从神的命令,他所做的皆是徒然无功。
……
程勇不爱自己的妻子,没有管理和服侍好自己的家庭,这就是不顺服神的表现,不顺服神就是犯罪,即使他拯救了很多白血病人,仍然要承受不顺服的后果。
当然,**可能会有人说影片中的程勇不是基督徒,不应该对他要求苛刻,他不知道圣经真理,**也不晓得神的旨意和命令,所以他的行为不该用“听命胜于献祭”这一真理来衡量。但是,我认为《圣经》是神的话,是写给世上所有人的,神的话在全地都有权柄,人都要听神的话,程勇虽然不是基督徒,但是他仍然违背了万物之主的命令,他的义举是有瑕疵的,他的救赎是有败笔的。
社会上,包括在教会中,好多人和程勇一样,为了服侍别人,为了他人的益处愿意做出极大的牺牲,但却有一件是他们最应当牺牲的,那就是降服自己,使自己的心顺服上帝的旨意。但愿扫罗失败的教训成为我们的警戒,我们也不要效法程勇那种带有败笔的救赎之举。
看来,这位老兄专门用资深基督徒的标准要求不是基督徒的人,同时认为我们这些看不懂他奇葩文章的都是信主不久的。
我认为他的文章之中有很大的败笔,不值得推崇,但他没有犯以色列王扫罗那样的错误。当然,可能有人会说,这人是传道人,不应该对他要求苛刻,他不知道圣经真理,至少知道陈继儒的《小窗》,还是很有文化。他想要这样**“冷血”的观点颇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味道**,就让他在自己的惊人之语中“社死”好了。主说,一粒稗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
唉!都啥子玩意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