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做了标题党都很心虚。但关于审美的问题,我觉得我是自由的。有些绘画,我就是欣赏不来,别人无论如何推荐说好,我也没有感觉。有些音乐,我听不下去,工作的时候只好还是回到自己狭窄的萧邦夜曲上来。有些诗歌,特别是有些翻译的诗歌,我也无法欣赏其美好。

儿时读莎士比亚的14行诗中译,人称杰作,我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读到普希金也是如此),直到读到原文,才知道为何sonnet 18号称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歌:

SONNET 18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诗歌是很难翻译的。关于这个问题以及希伯来诗歌的问题,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跟清教徒学英语(10)|翻译的对称与平行,谈到唐诗的几乎无法翻译。

相比之下,希伯来诗歌大致是可以翻译的,但和合本几乎全部译为了散文体。

有时我想,也许诚实地承认,一个80多岁的老头,被另一个80多岁的老头淋了一头的橄榄油或动物油(不是猪油!),从长长的胡子上流下来,把漂亮的衣服也打脏了,这个画面实在难以被我这唐过诗、宋过词的想象力视为“何等的善,何等的美”……大概情有可原吧。

或者,正是在这样审美不力之中,我才从另一个视角理解了这首诗,在解经的时候更加忠实于这首诗——至少我在讲道的时候,不会昧着自己的审美,把它夸为古往今来歌颂友谊的杰作。我更喜欢“西出阳关无故人”或者“思君不见下渝州”。

在圣经希伯来诗篇中,我更喜欢约伯记和以赛亚书,若说哀歌,我更喜欢耶利米。大卫不是我最喜欢的希伯来诗人,即使读和合本的译文,我也觉得以赛亚的文采,约伯记的意象更丰满绮丽,排比更气势磅礴,一气呵成。

我不喜欢京剧,川剧,越剧,粤剧,无论是花腔还是帮腔,我都不喜欢。我现在连金批西厢都读不下去了。

我对于目前的许多汉语“独唱诗篇”对诗篇的谱曲,对那些平淡的曲调,诗句的错位,字词的长短不一,有时几个字挤在一起,有时一个字拖延数拍,常常会出位。

我的许多朋友甚至觉得在这样的音乐之中,带一个感兴趣的朋友去教会都会有些脸红。

但审美实在是最为私人的领域了。我会羡慕那些能够欣赏诗篇133的人:

1 (大卫上行之诗。)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

2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

3 又好比黑门的甘露降在锡安山;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

我对最后那个“因为”,也表示不解。


Image

Image

最后一行字数的拥挤和音乐的急迫,与前一行那几个百无聊赖的连音符,以及这个传统五声音阶的展开方式,大抵是我这个从小玩英式摇滚,听DireStraits的审美观略微觉得难的地方。

当然,那不仅“看哪!”还真的可以一起四声部和谐这首歌的弟兄姊妹们有福了,我是真的羡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