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胜于骨,
聊胜于无。
董广川
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常常作为领导力培训的教材。这两人都超级有趣,对比起来就更有趣了。
我曾经用他俩的对比作为培训,如下:
以斯拉作为一位文士,受到王的倚重。他带着一群拖家带口的犹太人,携带重宝和巨额的金银,穿过各处险地,走了4个月,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但是,这人的想法是这样的:
Ezra 8:21 那时,我在亚哈瓦河边宣告禁食,为要在我们 神面前克苦己心,求他使我们和妇人孩子,并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
22 我求王拨步兵马兵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本以为羞耻;因我曾对王说:「我们 神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击一切离弃他的。」
而尼希米则大为不同,手拿诏书,有最强的军队护送,颇有省长风范:
Neh 2:7 我又对王说:王若喜欢,求王赐我诏书,通知大河西的省长准我经过,直到犹大;
8 又赐诏书,通知管理王园林的亚萨,使他给我木料,做属殿营楼之门的横梁和城墙,与我自己房屋使用的。王就允准我,因我 神施恩的手帮助我。9 王派了军长和马兵护送我。我到了河西的省长那里,将王的诏书交给他们。
两人都笃定“神施恩的手帮助”了他们,或者说,都坚信自己的做法是在依靠神。
后面所有的事情也一样展开。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与外邦人通婚,玷污了圣地。
以斯拉听见以后,反应如下:
1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2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3 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髮和鬍鬚,惊惧忧闷而坐。4 凡为以色列 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就惊惧忧闷而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5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 神举手,6 说: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而尼希米处理同样的事情,是这样的:
23 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24 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25 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髮,叫他们指着 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26 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么?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象他,且蒙他 神所爱,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27 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 神呢?28 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是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我就从我这里把他赶出去。29 我的 神啊,求你纪念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违背你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
近来颇见“以胖为美”的讨论,述而不作,聊以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