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敏神学》第6章试读发表之后,有一位编辑好友和我有以下的交流:

– 不建议用补罪或补赎。

– ?没看明白,您是说术语吗?

– 是的,和合本圣经将satisfaction这个翻译为赎价。正在编辑的一本也将其翻为补赎,考虑到天主教的补赎论以及其错误应用,甚至某些教派并不接受基督完全代赎论,所以威敏神学家用这个词,肯定不包含上面的意思,我是用代赎,赎价,赎罪,代替补赎这个词。虽然王志勇先生的威敏信条翻译也少量用了补赎,但个人还是不建议这个词。

– 那么atonement翻译成什么?我的探讨意见,术语不在于具体符号,而在一致性和区分性的均衡。还有substitution也需要翻译。

觉得有些词在中文里可能很难细分,可以多对一,例如圣经的翻译;个人觉得术语的一致性会优先点,而区分性,要看应用的场合,是否存在清晰的对比;而且我是从读者角度来看这件事,而不是从译者角度看;当然才疏学浅,常会把对的说错。

-我在处理时一般希望对不同的原文术语采用不同的汉语术语。这在和合本关于“罪”和“律法”的诗歌中比较明显,比如诗篇119,law,decree,commands,instruction,或者罪过罪愆之类。读者慢慢会接受的,符号与语义不同,语义与语用也不同,术语还有定义、外涵内延等等


每种语言都会都会将一些复杂概念名词化,但也会留下一些空白,并没有概念化,也没有名词化。

或者,有些语言会赋予一个名词太多的含义,端看语用的处境来决定。

比如,三大难译的单词,“person”,“identity”和“empower”。

“Person”是汉语传统中没有“位格神”的概念;
其次是汉语传统中没有外延和内涵对等“identity”的名词;
“empower”则是汉语大多是“动名词”(比如“武断”),很少这样的“名动词”。

至于一个抽象名词拥有各种含义,特别难译,参见“生命在我,复活在我”中对“BE”这个词的讨论。


说一下圣经翻译的现代流程(比如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事工)。

  1. 为目标人群创制书面语言。
  2. 培训当地教师,以教导目标人群阅读和书写。
  3. 查经,在当地文化中理解圣经。
  4. 初译。
    1. 确保选词符合当地习惯和语言习惯。
    2. 保译稿符合希腊文/希伯来文。
  5. 打印初稿。
  6. 风格和排版。
  7. 语气和一致性检查。
    1. 朗读可理解性。
    2. 外部专家检查圣经表述的精确性。
    3. 语言精确性:请当地人将圣经回译(back translation)成通用语或英语,以对照语言的一致性和精确性。
  8. 圣经协会批准发行。

我只想讨论7.a,回译的可能性问题。

如果我们不能尽力针对原文不同的单词寻找译文中可以区分的术语,那么回译几乎不可能精确。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将原文中(相同语境下)相同的术语译为了不同的术语,那么回译的时候会体现出“不一致性”或“不精确性”。对于圣经翻译来说,这是一个很关键的约束,让译者不能任意发挥,或轻易做出选择。所以,我基本上是一个词汇量的反动派。

词汇量的反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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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的难点,是在一句话中出现若干陌生概念,将选词的自由度限定到最小:

Gataker, in contrast to Piscator, believed that pardon is different from remission; the former removes guilt and the latter merely removes sin. In his argument, Gataker appeals to Calvin, who cites Acts 13:38–39, and concludes, “After the remission of sins, this justification is mentioned.” Within the same context Calvin also states that justification is “no other than an acquittal from guilt of him who was accused.” So for Gataker, justification is the pardon (or acquittal) of sin with a “full satisfaction intervening.” Gataker writes:

To justifie is no other, then to assoil the partie questioned from guilt, as approved innocent, or guiltless, which is another matter then meerlie to pardon. Neither is this difference a slight matter or light weight, and unworthy much regard, since that herein Socinus states the Controversie between the Orthodox Divines, and himself with his adherents, in his Theological Prelections, cap. 15 thus speaking. …The question is, whether in our justification by Christ, our sins are done away by some compensation or satisfaction, or by remission and condonation. The most say this is done by satisfaction intervening; but we by simple condonation. And the former way Calvine expresslie takes to, where he delivers his mind more fullie.

这是威敏神学家Gataker驳斥索西奴主义(异端)的一段话。我加粗或者加亮了其中的各种关键概念和名词。

我的翻译原则是尽量区分原文中不同的术语和概念,并在译文中根据语境,一致性地使用可以区分的术语来表达。

我觉得这种原则几乎在上面这段需要翻译的文本中是不证自明的,如果我们不希望得到这样的译文:

“与皮斯卡特不同,盖特克相信“赦免”(pardon)不同于“赦免”(remission);前者除去了罪(guilt),而后者只是除去了罪(sin)”。若之前单独出现时没有区分,一致性将受损。


另一方面,我以为严肃的读者应当努力明白不同术语之间的细微差别。毕竟,哲学和神学的学习,基本上是概念的学习和术语的掌握。翻译是否应当替代读者解释文本,还是尽量保持原文的丰富,留待读者自己来理解,又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了。

早晨在家课子,等待他完成两位数除法,解释了什么叫“inspired by God”,一边整理自己的思路,做一点翻译的反思,或者“meta-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