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摩西对 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 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他叫甚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甚么呢?14 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18 他们必听你的话。
出埃及记3章13-14,18 (强调为笔者所加)
19 耶和华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20 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22 耶和华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23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他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创世记2章19-23 (强调为笔者所加)
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翰福音 3章 (强调为笔者所加)
最近两周连载《信任崩塌》,搞得我自己有点精疲力尽。一方面,为了生计,白天忙着其他的工作,不敢有所懈怠,每次都要到了夜深人静孩子们睡觉之后,才有时间校对这本书;另一方面,有许多读者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打开自己、寻求建议,也消耗了不少时间和情绪能量。
但这本书并不是什么新颖的内容,即使在中文的基督教文献中,也有1991年的经典《subtle power of spiritual abuse》一书译成了中文。根据读者留言,我才知道另一本这个领域的经典也已经译成中文:
关于属灵虐待和恢复的书籍,中文版目前已经出版了一本,书名叫《走出迷雾-信仰的创伤、医治与复原》,台北:雅歌出版社,2006.英文名叫:Toxic Faith:Experiencing Healing from painful Spiritual Abuse.
前一本书《subtle power of spiritual abuse》很有意思,因为赵中辉牧师在1945年创建的改革宗翻译社在2019年的新译本中将此书的名字翻译为《属灵虐待的隐形威力》,而“中国主日学协会”2008年的译本则选择了一个更保守的名字,“属灵误用”。
如果大家对照“Toxic Faith:Experiencing Healing from painful Spiritual Abuse”的中译,也能看出,《走出迷雾-信仰的创伤、医治与复原》这个名字,并不包括任何一个关键字:Toxic Faith或者Spiritual Abuse。
为什么汉语译者(或者编辑或出版社)愿意选择这个选题,甚至重复翻译同一本书(要知道,有着两个汉语译本的基督教书籍并不多,这个待遇是很难得的。而跨宗派的中国主日学协会与改革宗翻译界的旗手改革宗翻译社同时选择这个题目,已经能够说明许多问题),但在题目和术语的选择上又如此隐晦不明,乃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从翻译的角度,将Abuse分解为Ab+Use,然后再利用前缀Ab-的词根含义“away”,译为“误+用”,倒是一种有趣的偷换概念,但这个处理其实和我在公众号上此书的第四章按语中讨论的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什么我们不能将属灵虐待这个词汇引入到教会的日常语汇之中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不愿意将某些行为命名为“属灵虐待”?
但这个问题并不是我的主要关切点,我想讨论的问题比这个还要大一点:教会内的权力(power, 在前面的书中译成“威力”,那么“威力平衡”也行)平衡问题。
1.
我不是神学家,也不打算成为神学家,即使有心也无力成为“真正的”神学家。我的学识和阅读积累不够,时间太忙,服侍和养家糊口的压力都太多,年近中年才开始读MDiv,别说在神学家或者学者的群体中自惭形秽,就是在某些读书群里看到有人动辄以“中国教会的传道人应当关注哲学,知道福柯、萨特、黑格尔、海德格尔、马克思被中国无神论知识分子使用的形式和要点”,或者“中国教会传道人一定要知道马里坦的新阿奎那主义对神的存在性的五种证明的重新恢复活力”,或者有读者指责我不懂“前设护教学”,好像我天然应当是范泰尔的文献和思想专家一样,我都会无地自容,不知所措。
当我听到一位书友@我说,牧者当然应当又有牧养技巧,又有神学,又有哲学知识,不然怎么向知识分子传福音呢?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这几年我已经很努力了,博客写了200多万字,翻译做了几百万字,加起来光是网上能google到的就不下3-4百万字的写作,但就像没有人能说自己的“祷告时间足够了”,我也不敢说自己的阅读和知识面足够了。我只能说我最近其实有意识在向着知识分子靠拢,试着和他们交往交流,偶尔聊一点神学问题,从他们中间学习一些知识来充实自己。
我所关心的问题是教会,我希望帮助的人是那些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个体,不是抽象的“教会”,“基督徒”,“传道人”,“神学家”等等观念。
大体上说,在预备讲道、祷告、读经、灵修、照顾家庭、探访、辅导、事工等以外,我只想睡觉。要求我掌握萨特和海德格尔是不现实的,何况还有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呢。我也没有什么精力创新一个词汇,将其引入教会的语境。
2.
但我仍然想略微讨论一下教会里不引进“属灵虐待”这个词或者任何“现代/后现代”哲学词汇,只使用圣经语汇来讨论问题,可能带来的一种并非不能预见的后果——权力的失衡。
我已经说过,《信任崩塌》这本书的翻译是为了给那些在教会里有着伤害经验,但又没有办法表达的人提供一点帮助,让他们可以为自己的经验命名,将经验从情绪上升到理性反思,于是可以整理这些经验,与有着相似经验的人交流,汇集我们共同的经验,最终推动医治、和解,或者帮助识别可能的“属灵虐待”,或者警告可能对会众进行操纵的传道人,让他们换位来看待会众的经验。
(我刚刚和一位8年服事经验的前宣教士通了一个小时的电话,然后愉快地告诉她,我不认为她的经验是“属灵虐待”。这就是术语和名字的力量。)
3.
如果我们在教会内部,无论讨论什么问题,只能限定在圣经所用的术语之内,那么我这个从事神学翻译,对圣经译本有些许研究的语言学家就可能拥有最大的权力。这种推论是不言而喻的。
退而求其次,一般的基督徒和传道人讨论问题,若只能限定在圣经的术语之内,大概没有人能平衡传道人的权力。这就是所谓“subtle power”的来历——一种奉耶稣的名施加的单向的权力(或者压迫)。
但我们如果将一个现象(比如“属灵虐待”) 的命名权交给了那些没有权力的人,他们就有了一定的权力,尽管不一定会实施,但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权力。
耶稣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路加福音4章18-19,强调为笔者所加)
这句话一向是我最喜欢的经文,其次也相仿,乃是施洗约翰派人去问耶稣的身份,耶稣回答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痲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马太福音11章4-6)
既然我们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属神的国度和子民,我希望能赋予那些无权无能无足够神学知识可以辨别不健康信仰的普通平信徒更大的权力,所为的Empower,而不是让他们长久地感到自己被剥夺了权力,处于powerless的状态之中任人操纵,全凭运气来确定自己的属灵经验和教会生活经验。
4.
在一切权力中,命名权是最基本的权柄,是神赐给第一个“人”的权力。这就是本文开始时我引用那三句经文的意思,大家自行思考吧。
(我从前的教会那位韩国牧师,甚至将会众给自己孩子命名的权力都剥夺了,他要给每个初生婴儿命名。当他听说我除了使用他给我儿子选择的名字之外,还按照英美习惯给了孩子一个“Middle Name”,脸上的不悦顿时显现出来,对我说,“这样呀!为什么自己选择了一个中间名?”)
后来我自己牧会,就总是要求做父亲的为自己的婴儿取名,告诉他们,这是父亲的责任,是父亲不可剥夺的责任,不要找牧师给意见,不要委托其他人,不要委托爷爷奶奶或者某个“有文化”的舅舅。
但命名权与教会的治理权无关,可以说构成了某种“三权分立”的民主基础,使得会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监督传道人和治理长老。
当我们使用“忠心、智慧、委身、圣灵充满”等名字的时候,也需要保留“操控、压制、属灵虐待”等贬义的名字。(我的一位好友问我,我被会众“属灵虐待”了,你怎么不讨论?是的,这个词汇同样赋予了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传道人表述自己经验的力量。)
5.
现象足够复杂,我们就需要更多的名词。(瞧一瞧,我对维特根斯坦学派也并非一点不了解。但了解的程度仅限于诈唬一般基础的平信徒,无法和神学家/学者们对话。)
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除非排除和否认“属灵虐待”的经验,我们不可能避免这个术语进入讨论之中。当然,我们也可以abuse一下“ABUSE”这个词,将它肢解为“AB+USE”,再翻译为“误用”,于是“语言虐待”变成了“语言误用”,“家暴”变成了“身体误用”,“强奸”变成了“生殖器误用”——我认为这样才是将罪从我们的语言系统中驱赶出去了。
6.
希望更进一步展开某些主题。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纔用得着。
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章31-32
所以,医生有了,其他随意,无需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