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理解和翻译究竟是两回事。在我们还是婴儿的时候,往往根据几个关键字猜出爸爸妈妈说话大体上的意思,就开始采取行动,于是可以在互动中调整和学习——这是所谓有指导学习(supervised learning)。
但翻译并没有这样的监督学习过程,所以很多译者在多次遇到同一个语法问题时,可能会犯下同样的错误。
这样看来,一位有经验的编辑还是很有必要的。没有经验的公司往往认为译者最重要,于是雇佣经验较少的初学者作为校对,却不知道编辑校对比翻译还要重要一些,一般需要资深的译者来承担,而且收费并不应当比译者更低。(我的目标是成为IT/翻译界的吉祥物,那又另当别论。)
**F.F.Bruce的使徒行传。**翻译了一段以后,先发去给客户抱怨,说这本书的确太难了,我已经尽力而为,就是这个水平了。如果客户能找到更好的译者,也可以另找高明。
其实,任何语言都有艰深的文字和平易的文字,即使是汉语,我至今也读不懂屈原,连字都认不全。自然,客户的回答毫无意外,“请继续往下翻译(冤大头就是你了)”。所以我还是只有继续完成合同。
当然,到了正文的注释,难度会减少一些,不过句子的长度还是没有变化的,因为当初就是用正文来统计的平均句长。
但说起来,句长并不是出现语法错误的必要条件。我看到许多译者,在短句的处理上也可能有问题,特别是后置定语从句,似乎是许多中文为母语的译者的难点。因为语法不能通过查询字典而获得,因此语法的学习比词汇的学习要难不少。背过GRE,也不见得能成为好的译者:
There can be no easy salvation that winks at sin.
不谈文字表达的好坏,只讨论语法和理解的准确性。这句话该如何翻译?
我的译者将这句话处理成了条件从句:
若要忽略罪,所需的救赎不会容易。
这实际上涉及到对从句“that winks at sin”的理解问题:
- 这是状语从句还是定语从句?
- 这个从句修饰哪一个词?
如果不考虑从句,主句应当翻译为什么?
世上没有容易得到的拯救。(There can be no easy salvation)。
所以,“所需的拯救不会容易”,大概不太准确。
再来看从句,“that winks at sin”是一个定语从句,修饰“salvation”。这样以来,大概要翻译为:
这个世界上可没有一种不用对付罪的便宜拯救。
我的观察是,定语从句是中文译者的难点。再来几个例子,支持我的观察:
Absolute–The essence of God considered in Himself. (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仅仅是一个短语。)
He who accepts a God primarily of love and only secondarily of holiness will inevitably see no need for “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
如果一个人首先接受一位充满爱的上帝,其次才接受一位圣洁的上帝,他就不可避免地认为没有必要用“替代性的赎罪(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来代替他。
上面的译文,有什么问题?
这个句子很典型。
- He who accepts a God primarily of love
- He who primarily accepts a God of love
- He who accepts primarily a God of love
这三种表达有没有差别?
最后的修改是:
如果一个人心目中的上帝之首要特征是爱,其次才是圣洁,他将不可避免地认为,“替代性的赎罪(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毫无必要。
Righteousness is that attribute by which God has instituted a moral government in the world, imposed just laws upon the creatures, and attached sanctions thereto.
问题1:定语从句的范围?
问题2,评价下面的译文:
公义是上帝在世界上建立了一个道德统治的属性,将公正的法律强加给万物,并对其加以制裁。
这个译文的主要问题是,第一个子句有歧义。可以理解为“公义是属性”,也可以理解为“公义是上帝建立了一个属性”。次要的问题,将原文并列的三个定语:has instituted, imposed, attached分开了,改变了原文的结构。
修改: 公义是上帝的属性之一,神借此在世界上建立了一个道德统治,将公正的法律强加给万物,并对其加以制裁。
The faith of Jesus with its corresponding confession that is not conditioned by the faith of God as trinity**, and by the intra-divine and intrinsic relations involved in Jesus’ identity as the eternal Son, does not provide the Christology the biblical revelation demands.**
对耶稣的信心和与之相应的信仰告白,不受制于对三一神的信心,也不受耶稣作为永生儿子的身份所包括的内在神性和内在的关系所制约,这种信心和信仰告白没有提供圣经启示所要求的基督论(慕理,4:80)。
解释:又是一个定语从句没处理好造成的误译:“that is not conditioned by …”
修改:对耶稣的信心和与之相应的信仰告白,若不以对三一神的信心、以及耶稣作为永生儿子的身份所包括的内在神性和内在的关系为条件,就没有提供一种按照圣经启示所要求的基督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