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限实际上有两种:

  • 如何守护自己的界限,不受别人的操纵。
  • 如何小心不要侵犯别人的界限。

不论是否基督徒,认识自己的界限,保护自己的界限,尊重别人的界限,都是情感成熟或者属灵成熟的表现。

有些事情,是牧者或长辈也不能干涉的,比如与某人恋爱结婚是否神旨意的问题,牧者绝不可轻易给予明确答复。许多父母干涉子女的恋爱婚姻,而子女也不加抵抗的接受,最后变成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之类的悲剧不少。现代社会虽然不至于殉情,但日后诸多问题,牧者未必承担得起责任。


关于个人界限问题,另有一事需要讨论。

有的基督徒愿意献上自己服侍神,于是将自己的婚姻与将来的事工联系在一起来考虑。比如,我一定要找一个愿意和我去宣教的人结婚,或者我绝不愿意嫁给全职服侍的人。也有人以这样的理由去说服其他人与恋人分手,比如“你们服侍的异象不同,所以和这人恋爱不是神的心意”,云云。

我以为这是大大的超越界限了。

神造我们为human being,不是human doing,做了什么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活在神的心意中更重要些。我不赞成在恋爱结婚的时候将事工与婚姻捆绑在一起,因为二者的重要性不同,延续的时间也不同。比如神呼召我做牧师,若是我就坚定地要找一个立志做师母的女子为妻,日后神若让我不再做牧师,却又如何呢?婚姻是神圣而不可破坏的约,而事工是一种呼召或者使命,二者在性质上并不相同。而爱情乃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不必为了事工而牺牲。但最要紧的是,不要混淆二者的界限。


关于界限的详细讨论,参见《过犹不及》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