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动词问题简述

这个系列讨论的问题,一般都是动词问题。今天主要被名词和形容词所折磨,这是不太常见的事情。

讨论名词之前,还是先简单提一下这句话里的三个动词。“遵守”和“跌倒”都是过去不定时的虚拟语气,所以是一个虚拟的条件从句,并不是描述一个历史事实,但也不是说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但是后面一个动词——这个句子的主句的主动词“就是”,是一个现在完成时的陈述语气动词,表示这人已经并且一直处于“犯了众条”的状态下。

名词的单数/复数问题

只看汉语译文,“律法”是复数还是单数?“全律法”呢?(请思考5秒钟,给出自己的答案,再看下面。)

pexels-photo-268424.jpeg

答案:律法是单数。所以,“全律法”强调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律法。

数量词的词性问题

“一条”这个词,原文是ἑνί,本意就是“一”,并不是“一条”或者“一个”。

从语法上看,这个词既可以是阳性的单数与格,也可以是中性的单数与格。在与格(dative)上,希腊文的阳性和中性名词(代词)是一个样子。

于是,就需要寻找先行词来确定词性。前面唯一的名词是“律法”,已经分析过了,正好是阳性单数。那么,这个名词是否是“ἑνί”的先行词?

因为“全律法”指的是作为整体的律法,所以如果把“ἑνί”理解为阳性,用来指律法中的“一条”,是有些疑问的。新约里从来没有用“律法(νόμον)”这个词来指代律法中单独的一个诫命,而这个“一”显然也不是说违反了作为整体的“律法”之意。

因此,大部分注释家都认为,“ἑνί”是中性的数词,指的是律法所要求的某件具体的事情。

所以,ESV的翻译是: 10 For whoever keeps the whole law but fails in one point……
NSAB也是这个译法,并且特地指出“point”一词,是补充上去的,原文里并没有。

New Living Translation的译法则完全不管原文单复数:

For the person who keeps all of the laws except one is as guilty as a person who has broken all of God’s laws.

简单总结,主流的英文译本全部是中性的“one point”,和合本的“一条”大概是采用的阳性的“一条(律法)”,为了和后面的“众条”相对应。

形容词译为动词的问题

但是,问题最大的还是最后三个字:γέγονεν πάντων ἔνοχος.

γέγονεν已经说过,现在完成时的动词,翻译为“就是”,如果能够读出完成的含义,也是不错。

后面两个词都是形容词

πάντων的意思是“所有的”,而 ἔνοχος的意思是“有罪的”。

英语比较简单,NASB译成“guilty of all”,两个形容词,guilty是主格,of all是属格,非常准确。

和合本译为:“就是犯了众条”。

简单释经

这里的“πάντων ἔνοχος”(guilty of all),并不是指这人真的就违犯了律法所有的条款(犯了众条),而是说他在一切律法上有罪。比如,一个人犯了某个错误,他虽然受到的惩罚轻重不同,但在法律层面上,他都被叫做“罪犯”。

“有罪”( ἔνοχος)一词的字面意思是“在……权柄之下”,这里表示犯罪之人被“置于整个律法所审判的权柄之下。”(Henry Alford)

所以,我不是太赞成和合本的整个译文,拿律法的“一条”和“众条”来做文章,构成一个优美的对比,但是有点失去本意。

对于中文的读者而言,若没有英文译本的参考,也没有学习希腊文,那么越是优美的译法,越不会加以怀疑,按照我们的习惯,总是觉得越对称、越优美,就越靠近原意。

大体上,这句话可以译为:“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但是在一件事上跌倒,他就是有罪于律法的整体。”


【ESV】10 For whoever keeps the whole law but fails in one point has become accountable for all of it.
【UBS4】10 ὅστις γὰρ ὅλον τὸν νόμον τηρήσῃ, πταίσῃ δὲ ἐν ἑνί, γέγονεν πάντων ἔνοχο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