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 1 But some men came down from Judea and were teaching the brothers, “Unless you are circumcised according to the custom of Moses, you cannot be saved.”**
** 2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的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 2 And after Paul and Barnabas had no small dissension and debate with them, Paul and Barnabas and some of the others were appointed to go up to Jerusalem to the apostles and the elders about this question.**
……
** 22 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 22 Then it seemed good to the apostles and the elders, with the whole church, to choose men from among them and send them to Antioch with Paul and Barnabas. They sent Judas called Barsabbas, and Silas, leading men among the brothers,**
……
圣诞节前后,Shin给教会同工们写了一封信,要求发给所有在Logos受洗的人,大家决定是否接纳他回来继续带领教会。这件事情我已经预备了1年,祷告了1年,究竟还是来了。
从信的内容看,他的支持教会已经知道我们有一份报告,合理地接受了报告的内容,停止了对他的支持。但是他的机构却对报告的内容没有任何回应。
Shin发的这封信,应当由他的机构发出来,解释他们对报告中提到问题的调查结果(或者不调查也行,给出他们认定的结果)。这份报告的指控,已经严重到涉及犯罪的内容,一个机构不予调查,不予结论,不像一个负责的机构。或者说,他的机构实际上无法控制一位出问题的宣教士?
使徒行传15章22节的处理方式是:耶路撒冷大公会议派了两位教会领袖,与保罗和巴拿巴同去安提阿教会处理争议的问题,宣读会议的结论,并亲自解释。
我至今不能明确证实,Shin的机构是哪一家。这真是一件好笑的事情。(我知道这家机构的美国分支不是很靠谱,所以也懒得联系他们。)
但是,更有意思的是,Shin也拿到了我们报告的全文,原封不动地看到其中所有署名愿意作证的人的信息,并在他的回信中给予了威胁。我不确定是不是他的机构给他看的这份报告。如果他的机构没有看到这份报告,那么是Shin的失职;如果他的机构拿到这份报告,却这样处理,其中的问题不言而喻。
在整个问题的处理上,Accountability是一个最严重的漏洞。当宣教士在宣教地出现严重犯罪的时候,当地教会的成员居然不知道如何控告犯罪的宣教士,因为我们找不到他的机构,找不到支持他的教会,找不到按立他为牧师的组织。
1Tim 5:19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叁个见證就不要收。
** 19 Do not admit a charge against an elder except on the evidence of two or three witnesses.**
** 20 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
20 As for those who persist in sin, rebuke them in the presence of all, so that the rest may stand in fear.
好吧,我写了一份报告,有8份书面见证,还有若干愿意口头作证的教会同工和成员,报告长达80页,指控Shin牧师夫妻出卖同工,属灵操控,篡改销毁教会财务记录,经济上有严重问题。但是,请问谁来收这份控告的呈子?
这就是一个牧师独裁的制度所具有的最大危害——没有一个机构可以问责这位牧师,没有一个在上的权柄可以制约他。
所以,对于Shin的这封信,我的建议是:
1)请他拿着财务记录回来解决问题;
2)请他的机构就我们提出的报告作出书面说明,认定他没有问题,还是机构的宣教士,可以回到中国来继续服侍。
然后,我们再继续谈以后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