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看论坛上随便抄来,作者多半是个牧师或者神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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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叫Yippiee的肢体写的文章,我只对个别文字进行修改,不影响作者要表达的内容,特此向作者表示感谢!

一个挥不去的困惑

历世历代,不断有人对有关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神的预知和人的意志、神的命定和人的选择等,两者之间的关系、张力,并表面矛盾提出疑问。最近从这个赞美论坛中读到好些关於这个题目的帖子。从其中问题之精僻,对人性观察之深入,可见各位弟兄对信仰之认真。我个人对这种爱思考,好求真,不苟且的信徒极其敬重。我盼望所有信徒,尤其是受过高深教育的信徒,都能这样用钻研的精神来探讨真理,好使我们能为主嬴回一些知识份子的头脑。就让那真理的本体,理性的创造者亲自引导我们的头脑,给那专心寻求的得以寻见吧!

是神学家的烦恼还是你我的

有关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一题,影响当今教会的大体可分两派,一为“亚美念派”(Arminianism),一为“加尔文派”(Calvinism),而中国教会的信徒大都属於前者,然而也有许多信徒则是混淆不清的。这个问题的矛盾大致是这样的:如果人的自由决定一切,神岂有主权可言?然而,若神主宰一切,人岂用选择,岂需努力?“亚美念派”的观点是,神虽然拥有主权,但神不干涉人的自由,而常常引用的圣经是:“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彼后3:9)但为什么仍有人不得救呢?其答案是因为人不肯接受神的恩典,是人主动地拒绝神,所以责任在人不在神。传福音或布道会中岂不常听人说类似的比喻吗:“你是位患病垂死的病人,神就好像一位慈爱的医生,只有他有医治你绝症的良药,他已经预备好了药给你,甚至送到你口边,伸手要喂你,现在只看你愿意不愿意张咀吃药了。”在一本叫作《黄金机会》的福音小书中,不也有这么一段吗?“一个从一万五千米高空跳伞的人,已经穿上降落伞,一切备妥,现在只等拉开伞了。”(第18页)因此,凡受“亚美念派”思想影响的教会,其信徒多半传福音比较火热,他们努力讲,拼命劝,盼望听的人终究会“主动地”开口呼求主名。

然而,这种人本救赎论,表面上看来很合逻辑,很能替神辨护,但其背后所隐藏的谬误和危机,是传道者甚少留意的。“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但事实上,基督再来时必有些人要受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呀!(在此注明:“亚美念派”的人并不赞同普救论。)这样的论点背后有一个前提,就是神的能力不及他的愿望,他只能“愿”人得救,却无法“使”人得救,因为人的自由意志阻碍了他意愿的实现。这样一位没有能力达到自己愿望的神是我们圣经所启示的神吗?此外,持这种观点的信徒,另一隐藏的危机则是“属灵的骄傲。”他们心中有句未说出的话:“我虽是罪人,也败坏透顶,但我始终比那些抵挡神的人要强些,因为我起码肯信神。我得救因为我肯信神,他们灭亡因为不肯信神。”照样,他们也认为一个人信主,若以后他再主动地离弃主,主也没办法,信他的人还是会失去救恩的。照此逻辑,“我最终得救是因为我至死忠心;我最终得偿,因为我爱主更深。”我们当警惕,错误的神学会导致错误的灵性。中国教会有多少人注意到这点呢?

人已完全的堕落(Total Depravity)

人真的能自由地的回应神吗?保罗对一群得救信徒从前的光景是这样描写的:“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1-2),一个对神已麻木不仁,“死在罪中”的人,如何有能力“自己张口吃药,自己打开降落伞”呢?为此原故,改教家加尔文提出了一套神本救赎论。其主要重点乃是:第一,自亚当堕落以后,人已完全彻底地败坏了。理智、情感、意志各方面都被罪所沾污。在有关神的事情上,人的理性抵挡真理、人的感情藐视圣善、人的意志抗拒神旨。人用自由意志,只晓得把自己凌驾於造物主之上,又企图用自己堕落了的人格去明白神、经历神、认识神。

人在混乱的思维中,以己为中心,实际上不是要寻求神,而是要高举自己来挑战他,审判他,否定他。堕落了的人会这么想:“如果神是神,神应该是这样、这样的。”又或者:“如果神是神,神为甚么不这样、不那样?”“如果神是神,神起码能让我这样、那样。”我们常听人说:“各宗教都是人在找神。”真的吗?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为甚么神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连一个都没有”呢?(罗3:10-12)那么,人到底在寻找什么?是在找神自己呢?还是在找人心中合乎自己思维和感受的神的影子呢?又或者找的只不过是神的恩典呢?圣经断然否定了人仍有中性的自由意志可以选择神。人得救,乃在乎神的拣选,“若不是蒙我父赐恩,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6:65)“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

无条件的拯救

有人问到得救的“条件”是什么。福音与宗教的最根本分别就在于后者要凭“自我的义”做为“条件”来换取救恩,而前者则斩钉截铁地废除了人一切得救的条件。保罗在罗马书中一再呈明,神拣选人,“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9:16)因此,加尔文从圣经中归纳出第二点:神无条件的选召。神先在“死”人心中用“复活”的大能动了苏醒的工作(弗2:5见上),使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恢复正常功用,以至“能够”对神有正面的回应,继而才能“求告主名”。

那么人的意志有作用吗?有,但是,只是被动的。神的灵要救一人之前,有一段工作时间,这段时间之长短因人而异。圣灵藉着道感动人,(并非强迫,并非控制),是感动,是引导。你挑战他,他用接纳回应你;你审判他,他以慈爱对待你;你否定他,他以包容等候你。一步一步,他在你心中作工、作工、作工……直到时机到了,我们就被生下来了。(约3:8)当我们一旦被圣灵生下来后,我们就有了神的生命。惟有有神生命的人才能爱神所爱,恨神所恨;喜爱真理,懊悔罪恶,才懂得主动地、自主地认罪、悔改。因此,重生当先於悔改。不是我们懂得认罪悔改,神才救我们。相反,因为神重生了我们,我们才懂得认罪悔改。许多信徒在这点上是很混乱的。他们一方面说,人的得救与否,取决於人的选择;但当听的人选择不要神时,信徒又祷告神,求神软化他们的心,开通他们的耳朵,擦亮他们的眼睛。所以,当传福音不成功时,信徒往往是“加尔文派”;一旦成功了马上归功於人,变成“亚美念派”了。

有效的恩召

在改教家的思想中,神的选召非但是无条件的,更是有效的。意思即说,尽管人心再顽梗坚硬,神一定有方法使人心软化,或藉着遭遇,或藉着羞辱,或藉着与人谈道,或藉着听见他人的见证等等等等,在人心中工作,至终会将人心挽回。有些人从幼年听道就马上归主,一直至老;有些人要等到见到棺材才回转;有的人起起伏伏,有的稳稳定定。我们旁人从表面看不出别人的内心,但神定意要救的,没有救不了的。因此圣经劝我们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我们消灭一次,两次……直到有一天我们对神抗拒不了,终於信了,但岁月已经流逝了,时间已经浪费了。

往往人就是在这点上给绊住了,人总是以静态的思维方法来想事情:“反正结局已经定了,我努力不努力也不会影响结果—这人若没被选上,我再传也没用;那人若被选上了,我不传他也会信的。”如一些帖子所言,基督徒劳碌传福音又有甚么作用?这样的想法,只显明了人消极、懒惰的罪性。结果接受加尔文思想的教会大多比较死寂,竟让神的主权和命定成为他们闲懒、怠慢的藉口。我们的神是一位以动态意旨来命定一切的神。保罗说神“预先定下的人,就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使他们称义;所称义的又使他们得荣耀……”(罗8:30)人只顾结局,神却看重过程。他虽命定人的得救,也命定这个得救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达到,更命定了你我与他一同参与这个过程,在其中作他的出口。

其实我们为什么不反过来想?如果神没有命定,我们再努力传又有甚么用?神既然命定了,我们去传,怎么怕没有得救的人?神的命定应当是我们努力的“效果保证”,不当是我们懒惰的藉口。若我们仔细想想,神根本不是没有人同工便不成事,然而只因为神的慈爱,竟愿意看重并高举卑微的人,亲自召人与他同工,把人抬到这般尊贵的地位。人只有明白神到这个地步才不会“闲懒不结果子”,才不至骄傲自大,如马丁路德的名言:全是恩典,唯有恩典(Sola Gratia)。

个别性的、有限度的拣选

有关神主权的拣选另一个常被问的问题乃是,神是否不公平?他救一些人,为甚么不救另一些人呢?人理性堕落以后,常常会以不公义的逻辑来质问神。有两个兄弟,好酒、好吃、好毒、好色,在罪中的享乐终於使他们一同患上了同样的不治之症。医生说唯一能救他们的方法是移植骨髓。他们找来找去找不到捐赠的人,基因相配的,都不愿救他们。后来他们的医生竟然发现自己的基因与他们吻合。为了爱病人,这位医生把自己的骨髓给了他们其中一个。结果哥哥因而得救,他的胞弟却死了。我们说:“哥哥没有死,是因为有医生捐赠骨髓。”不错!但我们能说:“弟弟死了是因为没有别人捐骨髓给他吗?”不能!他死了是因为他患病。同样,人灭亡不是因为神不救他,乃是因为他是罪人。罪人用堕落了的理性才会问“你为甚么不救我?”医生没有义务要捐骨髓给这个病人,但他竟愿意这么做,这是医生的爱心,额外的恩典。同样,一个本该灭亡的人,竟得到神的代赎,接纳和赦免,这是神的恩典。至於为什么医生不救另一个,我们不知道,也不由我们过问。我们当问的问题反而是,为什么医生要救这一个?神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神毕竟没有欠我们。恩典本是不配得的。既然是不配得的,就不能用公平来衡量。持“公平论”的人,先假设了神救人是应当的,不救就是他的错。只有真正认识恩典以后,你才懂得感恩。得救的人只能对主说:“主啊,你为什么爱我这样一个罪人!”灭亡的人,将来在主审判台前也只能说:“主啊!我们因自己的罪受罚是活该的,你的审判是公义的。”

神无悔的保守/圣徒的坚忍

在基督里被拣选的人,他必保守他们到底而不至失丧(约10:28)。得救与得胜一样,是神做主动的。没有人能靠自己坚忍到底,除非有主大能保守。至於有些人起初好像信了,后来又离弃主了,我们当怎么说呢?人心难测!一个真有神的生命的人,即使跌倒,神终归会让他再爬起来的,“神所爱的,他必管教。”(箴言3:12-13)一个从没有真正重生的人,表面上看好像信了,后来他离开主,若至死不归,就只证明他从未得救,主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7:23)我们传福音往往只求表面果效,促促催人信,至於他信了些什么却不得而知。讲“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的保罗,也讲过“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就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主提醒我们“不是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都能进天国”(太7:21)教会中有许多假弟兄,假先知,主话中指出甚至连“ 传道人”也可能有没有得救的(太7:22-23)。因此,我们传福音不应叫人轻易信,除非我们把这道讲解明白了。

结语
对神主权的疑问,其根本在于对“人”的不认识和一些错误的假设。人先假设“人”是善的,自由是中立的,看自己是能择善,也能择恶的。然而,说此话的人,有多少觉悟到,这个自由中立、自定祸福的‘自由意志’,所带来的乃是祸多於福呢?。是的,人的自由已不绝对了。我们只有犯罪的自由,好像一个抽烟的人,每次抽烟都是主动的,但是他有抽的自由,却没有不抽的自由,他的自由只能让他越抽越利害。

在改教时期,马丁路德的好友伊拉姆斯(Desiderisus Eramus)曾想为人的自由意志做些捍卫,写了一本书叫做The Free Will (自由的意志)。马丁路德以他敏感的属灵直觉看了之后,大为震怒,立刻写了一本书回应,名为The Bound Will (or The Boundage of the Will 受奴役的意志)。人的意志真的是“自由”的吗?自亚当堕落以后,自由意志已成为罪的奴仆,不再自由了。所以主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这就指明我们本是不自由的。

求主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更认清自己败坏的光景,也更领会主慈爱的心肠。他不以我们当得的来报应我们,反而甘心忍受屈辱,为要拯救一群不领情的罪人—你和我。让我们再次反省我们今天的生命。我们得救之后,是否让神掌管我们的自由意志呢?如果是的话,我们的生活还会像今天这样吗?如果有人还不认识神,放下你受罪所沾污了的自我,谦卑主前吧!